首页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于去年举办了形象LOGO及企业广告词征集活动,该活动得到了全国各地参赛者的热烈响应。
本次征集活动,共收到形象LOGO作品
241
件和企业宣传短语
188
件,这些征集作品将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企业文化建设提供宝贵的参考和依据。在此,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向所有参与者表达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专业性,经过严格评审和评议。现将形象LOGO评选结果公布如下(企业广告词评选结果已另行公布):

 
形象LOGO入围作品
 
1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_NO.01图
作者:肖瑞友
 
2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_NO.02图
作者:任小花
3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_NO.03图
作者:谢怀勇
4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_NO.04图
作者:黄城
5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_NO.05图
作者:李建芳
6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_NO.06图
作者:四川省天府优选品牌运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7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_NO.07图
作者:黄涛
8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_NO.08图
作者:王荀
9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_NO.09图
作者:陈新华
10
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形象LOGO征集结果公布_NO.010图
作者:秦继业
 
 
最终采纳作品

 
无采纳作品

 
公布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3日。
对于评选结果有任何异议的参赛者,可在公布期内向主办方反映(应写明具体情况、反馈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并附上充分完整的佐证材料邮件发送至275034635@qq.com
。逾期将不予受理。若公布作品在后续的确认中被证实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将取消公布作品获奖资格,所有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参征者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
一.奖金发放事宜将由征集单位另行通知,奖金涉及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二.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和著作权纠纷。若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一经发现著作权纠纷问题,征集单位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偿相关奖励。
三.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征集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征集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和再创作等。
四.征集单位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获奖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五.公布期结束后,主办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与获奖作品的作者联系,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标签:

上一篇:台州市科创集团形象标识LOGO评选结果公布
下一篇:关于南繁院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