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一中法院
文化标识以
“
天圆地方
”
这一独具中国世界观的概念作为设计原型,内部
“
中
”
字字形为方,外部视错觉手段构圆,不仅表达阴阳平衡、动静互补的中式哲学观念,更是法院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
“
平衡
”
观点的呈现。

标识图案的中心以中文字体
“
中
”
为核心进行设计,图案在设计时融入
重庆一中法院
大楼顶面
“
外方内圆
”
的建筑特色,同时与
“1”“
中
”
字形进行有机结合,共同表达独属于
该院
的视觉要素;
“
中
”
字设计由一笔连贯而成,表达
“
一以贯之
”
的法院办事理念,如同太极图一般的对称字形结构,将法律代表的
“
公平与公正
”
进行了中式文化的表达,同时也暗含对重庆城市
“
两江交汇
”
地方特质的回应;在
“
中
”
字设计时还加入了一个
“
彩蛋
”
,字形设计中嵌入一柄法槌的形态,再次从意象上增加法律元素的表达。

标识图案设计里代表了一中院的
“
中
”
字被具有视错觉效果的
“
圆形
”
包裹。圆形从形态上被分割成
“C”
和
“Q”
两个字母,代表着一中院植根于重庆这座城市;圆环中的菱形图案不仅作为
“Q”
的一点,还蕴涵了一中院作为重庆法律事业发展的基点,在这
“
一点
”
的基础上,重庆的法律事业得以更为全面和完满的发展;视错觉的设计手法,寓意了法理与人情间的一体两面和相互交融。
重庆一中法院
文化标识设计,主体纯净、风格鲜明。简约大气的造型在
比例、尺度、大小、排布
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利用黄金分割比例设计出符合视觉逻辑,具有强烈时代审美特征的标识方案。标识设计中,饱含
重庆一中法院
独特文化意象的视觉表现,让文化标识成为
重庆一中法院
凝聚力和归属感的载体,不仅代表
“
过去的
”
一中院,更代表
“
当下的
”
和
“
未来的
”
一中院,将助力重庆一中院以高质量发展迈向新时代、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