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12月2日,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旨在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动员全民拒绝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打手机、超速、超载、毒驾、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道路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LOGO标志,是公民素质的直接体现。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发展迅速,我们的城市正在步入汽车时代。但是,人们的交通文明素质与现代交通文明的要求不相适应,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比较突出,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社会和谐。淄博公安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拒绝危险驾驶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从我做起,努力争当文明出行的先行者,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建设平安淄博、和谐淄博。
http://zibo.dzwww.com/zbxw/201512/t20151202_134330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