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用作品(1幅)

作者:顾海丽(甘肃平凉)
二、入围作品(3幅)

作者:武龙龙(甘肃平凉)

作者:周继明(宁夏银川)

作者:邱小华(湖北黄石)
三、奖项设置
采用作品奖金人民币3000元。
入围作品奖金各人民币500元。
公示期自2020年2月20日—2020年2月26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侵权行为,一经核实确认,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应征作品发生的侵权纠纷,由作者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获奖作品,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权利,在行使上述权利时,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933—3321348,5936539;
邮箱:505763189@qq.com;
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2月20日
https://mp.weixin.qq.com/s/OtH00j66dXhkZTm5IegH7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