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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卫明药房有限公司企业标识(卫明药房logo)征集结果的通知

   前期,为了展现企业形象,利于品牌推广,体现企业良好的精神面貌,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创意方案。按照相关规定,经过公司领导评审,现将征集结果予以公布。
1. 本次征集未发现符合活动规定要求的logo;
2. 对于收到的投稿坚持“不采用、不使用、不公布”原则;
3. 最终解释权归宿迁卫明药房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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