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采用作品信息
作者:韩祺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共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作品的知识产权、原创性等方面有异议,或认为该作品存在抄袭、仿冒等情形,请以书面形式并附真实联系方式向我公司反映。我公司将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738326(工作日9:00-17:00)
电子邮箱:993934397@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会展东路SOHO区A座贵州出版集团
四、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该作品即正式确定为最终采用作品。我公司将按照征集公告及相关约定,与设计方签订版权转让协议并支付相应报酬。未经我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该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元素。
感谢所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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