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十月》杂志社
《扬子江诗刊》社
协办单位:中共江阴市委宣传部
江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奖项设置
“刘半农诗歌奖”大奖:1名,奖金五万元;
“刘半农诗歌奖”实力诗人奖:3名,奖金各一万元;
“刘半农诗歌奖”新锐奖(35周岁以下):3名,奖金各五千元。
三、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须为2024年—2025年两年内正式发表、出版的诗歌作品(含散文诗)。
大奖参评作品为2024年1月—2025年12月间在国内公开出版的个人汉语诗集。
实力诗人奖参评作品为2024年1月—2025年12月在省级及以上文学期刊公开发表的单件诗歌作品,组诗或长诗,不少于120行(散文诗不少于3000字)。
新锐奖参评作品为2024年1月—2025年12月在省级及以上文学期刊公开发表的单件诗歌作品,组诗或长诗,不少于100行(散文诗不少于2000字)。参评新锐奖的候选诗人,参评作品发表时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邮寄参评作品时请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五、评审材料寄送
所有奖项的申报作者均需寄送参赛诗集或期刊原件三份,并填写参赛申报表一份(申报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实力诗人奖、新锐奖申报者需附期刊作品发表页复印件(单面复印)三份。
新锐奖申报者需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自注文字“仅供第四届刘半农诗歌奖评审使用”)。
以上评奖材料邮寄地址:210019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扬子江诗刊编辑部王老师收,电话025-86486051,信封上请注明“第四届刘半农诗歌奖”字样。
第四届“刘半农诗歌奖”组委会
2026年5月
https://mp.weixin.qq.com/s/6_5o9IYWVaV39svbw85Dt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