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长芗书院文化内涵,持续推进以藏书、讲学、地方文化研究与传承为重点的书院文化建设,助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特开展以“千年长芗传薪火、十载讲坛谱新篇”为主题的诗词楹联稿件征集活动,通过面向社会诗词楹联稿件的征集,汇聚诗词楹联佳作,凝聚书院文化共识,推动书院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服务社会经济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活动主题
千年长芗传薪火、十载讲坛谱新篇。
二、征集对象
江西省内的诗词楹联协会会员、广大诗词楹联爱好者。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景德镇市文联、昌江区委宣传部、区文联。
2.承办单位:长芗书院。
3.协办单位:景德镇市诗词楹联协会、昌江区诗词楹联学会。
四、稿件要求与征稿时间
1.稿件题材:紧扣新时代要求,围绕书院文化建设、“长芗讲坛”开办10周年,结合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回顾办坛历程、讴歌书院成就、展望美好未来进行创作,要求意境高雅,立意鲜明。
2.稿件体裁:
①现代诗:每人限投1首,控制在20行以内。
②古体诗:诗默认《平水韵》,词遵《词林正韵》。如用新韵,须标明,但在同一作品中不能混用。每人限投1-3首。
③楹联:楹联需符合联律,一律用旧声韵。每人限投1-3副。
来稿必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严禁使用AI技术成稿,文责自负。抄袭(使用AI技术)的稿件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将被取消参与评奖资格。
3.征稿时间:从发布之日起到2026年6月30日止。作品和作者信息(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jdzscylbjb 163.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长芗讲坛”征稿字样。切忌反复投稿。
五、奖项设置
征稿截止后,将采用隐名编号方式进行公平公正评审。评委的投稿,不参加评选活动。
本次征稿活动设古体诗、现代诗、楹联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奖项设置视稿件数量和质量可以少评或不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并给予相应奖励;获得优秀等次的,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所有获奖佳作将汇编成《昌南诗韵》专辑,并择优录入拟编纂出版的《禅师山志》。邀请部分优秀作品创作者参加“长芗讲坛”开讲10周年交流座谈会,邀请书法爱好者进行书法创作,并举行展览。
六、版权声明
所有入选获奖作品,承办方拥有出版、宣传、展播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承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长芗书院
景德镇市诗词楹联协会
景德镇市昌江区诗词楹联协会
2026年5月6日
来源:《景德镇诗词楹联》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XQp70yatumwVXOq71E_T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