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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我与文化馆的故事”主题征文大赛

  各镇文化站、全县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文学爱好者:
  为深入贯彻"让文化馆成为人民的终身美育学校"理念,推动全民艺术普及与群众文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关于举办"我与文化馆的故事"主题征文大赛的通知》要求,我县即日起组织作品征集与统一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壹
  一、征文主题
  以“我与文化馆的故事”为核心,讲述参与、组织、见证文化馆公益培训、文艺展演、非遗传承、文化惠民、志愿服务等活动中的真实经历与感人故事,传递文化馆温度,展现公共文化服务成果。
  贰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县级初审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叁
  三、征集对象
  全县群众文化工作者、文艺爱好者、文学爱好者
  肆
  四、作品要求
  体裁与篇幅
  小说:微小说800—1000字,短篇小说3000—10000字
  散文:1000—5000字
  诗歌:单首≤30行,组诗3—5首(主题统一)
  格式规范
  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固定值24。
  原创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无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参赛者每人限投2件作品。
  导向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
  版权归属
  所有投稿作品均视为自动授权《安康文学》杂志发表、代理出版和宣传推广等操作事宜。
  伍
  五、报送要求
  以镇文化站、文艺团体、个人为单位报送。稿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947459727@qq.com,
  邮件主题注明:我与文化馆的故事+报送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截稿时间:2026年5月10日17:00
  陆
  六、县级初审与市级报送
  县文化馆组织专家初审,择优推荐至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参评;市级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证书奖品,优秀作品择优刊登《安康文学》。
  柒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申媛
  联系电话:
  地址:岚皋县文化馆
  完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评选活动各项规则。如遇特殊情况,主办方将对活动安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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