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让文化馆成为人民的终身美育学校"理念,推动全民艺术普及与群众文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关于举办"我与文化馆的故事"主题征文大赛的通知》要求,我县即日起组织作品征集与统一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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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文主题
以“我与文化馆的故事”为核心,讲述参与、组织、见证文化馆公益培训、文艺展演、非遗传承、文化惠民、志愿服务等活动中的真实经历与感人故事,传递文化馆温度,展现公共文化服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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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县级初审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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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对象
全县群众文化工作者、文艺爱好者、文学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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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品要求
体裁与篇幅
小说:微小说800—1000字,短篇小说3000—10000字
散文:1000—5000字
诗歌:单首≤30行,组诗3—5首(主题统一)
格式规范
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固定值24。
原创要求
作品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无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参赛者每人限投2件作品。
导向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
版权归属
所有投稿作品均视为自动授权《安康文学》杂志发表、代理出版和宣传推广等操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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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送要求
以镇文化站、文艺团体、个人为单位报送。稿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打包发送至邮箱:947459727@qq.com,
邮件主题注明:我与文化馆的故事+报送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截稿时间:2026年5月1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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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县级初审与市级报送
县文化馆组织专家初审,择优推荐至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参评;市级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证书奖品,优秀作品择优刊登《安康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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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申媛
联系电话:
地址:岚皋县文化馆
完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评选活动各项规则。如遇特殊情况,主办方将对活动安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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