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时间: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止。
二、公布期内,如发现入选论文已公开发表,或存在抄袭、剽窃、代笔等情况,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西泠印社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论文入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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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布。
西泠印社
2023年9月11日
供稿:西泠印社社委会艺术创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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