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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赣州城市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打造具有高辨识度和广泛传播力的城市形象标识
,赣州市委宣传部、赣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开展了赣州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活动从
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

,共收到有效投稿作品
733

件。

主办方对征集的标识作品进行认真梳理、严格筛选,邀请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代表、协会组织代表等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评审组认为,此次征集到的投稿作品尚未有完全符合征集要求,能够充分体现赣州城市特质、主题鲜明、辨识度高、
传播力强
的作品,决定一等奖、二等奖空缺,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三等奖及入围作品奖。
现将拟获奖结果公示如下:


 
一等奖(1名)

空缺

二等奖(2名)

空缺

三等奖(3名)

赣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0图片_NO.01图
赣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1图片_NO.02图赣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2图片_NO.03图入围奖(6名)

 
赣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3图片_NO.04图 
赣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4图片_NO.05图赣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5图片_NO.06图赣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6图片_NO.07图赣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7图片_NO.08图赣州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8图片_NO.09图 
以上拟获奖作品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6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获奖作品存在抄袭、侵权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主办方(邮箱:sxctgk@163.com,咨询电话:0797-8398862)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主办方将按照此次征集活动公告的相关规定兑现奖金。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由主办单位扣缴。获奖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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