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照评审规则,组织开展了评定工作,产生6件入围作品(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至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宜昌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或提供真实姓名,不提供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电话:0717-6440781 宜昌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0717-6219280 宜昌市商务局商贸服务和消费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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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宜昌肥鱼形象标识入围作品(共6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