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作要求:书法作品宜4尺以内、竖幅。篆刻作品1枚印章配一个边款。创作内容必须出自报告原文。
四.投稿地址、要求:1.邮箱50350766@qq.com。2.高清图片。
五.截稿时间: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
六.评审:由市书协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网络公示。
七.展览时间:2023年元旦期间,在市书协微信公众号分期展出。
八.奖项设置:佳作奖6名。奖品为主席团成员作品1件。
九.特别说明:非市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可作为加入市书协的条件之一。
本展览征稿启事解释权在宝鸡市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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