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三门旅游宣传主题品牌口号和旅游形象标志公开征集

三门旅游宣传主题品牌口号和旅游形象标志公开征集

为着力打造我县旅游品牌,进一步扩大和提升三门旅游知名度与美誉度,彰显秀美三门的山水魅力和文化内涵,使更多的人了解三门,走进三门,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三门旅游宣传主题品牌口号和旅游形象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征作品要求
  (一)旅游宣传主题品牌口号
  1、充分体现三门旅游资源内涵和历史文化底蕴,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文化感与时代感兼容,具有较强的感召力、震撼力和宣传效果。
  2、语词精炼,特色鲜明,易读易记,方便传播,字数掌握在12字以内。
  (二)旅游形象标志
  1、高度概括三门旅游特色形象,主题突出,创意独特,构思新颖,外形简洁,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可辨性强,大小皆宜,适宜办公用品、礼品、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宣传推广。
  2、作品均按A4纸规格设计,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鲜明,兼顾黑白图案效果。做到图文并茂,文字标志要有中英文名称对照,注意协调好图案、文字的搭配关系。
  3、须提交应征作品的彩色、黑白图案纸质文档(或扫描件)各1份,JPG或CDR格式的电子文档1份。
  4、旅游形象标志可同时涵盖旅游宣传主题品牌口号内容。
  二、征集办法
  (一)投稿方式
  1、应征者须详细填写《三门县旅游宣传主题和形象标志应征表》(见附件,电子稿或纸质文档均可),与应征作品一并投递。索取《通告》电子稿请登录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sanmen.gov.cn 三门旅游网http://www.smly.gov.cn ,《应征表》可在《通告》电子稿中复制粘贴。
  2、应征者可就旅游宣传主题品牌口号和旅游形象标志作品一并投稿,也可单独投稿。
  3、纸质函件请寄海游街道人民路69号,三门县旅游委员会;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smxlywbgs@163.com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止(以投递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评选办法
  由征集活动主办方组织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采用奖、入围奖,在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三门旅游网以及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
  如存在征集作品数量、质量等问题,活动主办方拥有是否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采用奖”、“入围奖”等奖项空缺,延长征集时间等的决定权。
  四、奖励办法
  (一)旅游宣传主题品牌口号
  设采用奖1个,奖人民币3000元;入围奖3个,各奖人民币1000元。
  (二)旅游形象标志
  设采用奖1个,奖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3个,各奖人民币20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由征集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全社会热爱、支持和关心三门旅游业的公民和法人组织均可应征参加投稿。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原创、未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责任。
  (三)本次获奖作品视为活动主办方委托创作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届时将由获奖者向活动主办方作出书面承诺,签署承诺书。
  (四)对获奖作品,活动组织方拥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力。
  (五)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由应征者自理。所有参选稿件由活动主办方负责收藏,不予退稿,请应征者自备底稿。因投递造成作品丢失、损毁,活动主办方概不负责。
  (六)应征作品如有类同,以先投稿者优先。
  (七)三门县旅游委员会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活动咨询电话:县旅游委员会0576-89313891。
  特此通告。
  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
  三门县旅游委员会
  三门县风景旅游局
  2015年9月8日 http://epaper.smnews.com.cn/html/2015-09/12/content_2_5.htm



标签:

上一篇: “三亚之声”LOGO和形象推广语全国征集活动
下一篇: “常州法治大讲堂”标志征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