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办机构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双拥办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河北省爱国拥军促进会
河北省诗词协会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诗词协会散曲工委
河北省诗词协会乡村工委
石家庄市诗词协会
(三)协办单位
河北省诗词协会新诗工委、书画工委、楹联工委、吟诵工委、宣传工委、理论工委、《太行诗苑》微刊社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主题: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
紧扣“红军长征胜利”主线,回望红军长征艰苦卓绝的峥嵘岁月,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礼赞伟大长征精神、人民军队光辉历程;歌颂新时代双拥共建成果、退役军人奋斗风采、燕赵红色丰碑;书写“爱我人民爱我军”生动实践,抒发爱党爱国、崇军拥军、奋进新征程的时代情怀。
(二)征集内容
1.追忆长征史实、缅怀革命先烈、致敬长征英雄;
2.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厚植拥军情怀;
3.歌颂人民军队建设成就、赞颂驻冀官兵使命担当;
4.聚焦双拥共建、拥军优属、退役军人励志风采;
5.立足河北红色沃土,书写新时代燕赵儿女崇军拥军风貌。
(三)作品要求
1.体裁不限:旧体格律诗词、曲、楹联、现代诗均可。题目自拟,但内容不可偏离主题。
2.创作要求:诗词曲作品须符合传统格律、押韵、对仗要求,诗词默认平水韵和词林正韵,新韵需注明,新旧韵不能混用;曲默认中原音韵,投稿请附曲谱,本次征文不收自由曲;楹联符合联律,默认旧声韵,新韵需注明,单边9-15字为宜;新诗立意鲜明、语言凝练,篇幅不超过20行;书法作品创作规格为竖写四尺整张,内容为公示后的获奖作品。每位作者可分体裁投稿,亦可同一体裁投稿,各体裁投稿总数不超过3首。
3.原创要求: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原创首发(未在任何媒体公开发表)。严禁抄袭、套作、一稿多投,文责自负。杜绝低俗消极、偏离主题、导向不良内容,主办方将严把政治导向与内容质量关,凡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保留追究违法者相关责任的权利。
4.版权说明:入选及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汇编成册、展览展示、媒体宣传、公益推送等非商业使用权,作者保留著作权。
(四)投稿方式
1.网上投稿。投稿标题请注明:长征胜利90周年+作者姓名+体裁;
2.投稿作品直接粘贴在发布栏,不收word文档,格式按照题目(词牌、曲牌按规范标注)一行、作者一行、内容一行,诗句两句一行,词上下阕分段,附作者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开户行、银行卡账号;
3.投稿邮箱:
诗词:2285861153@qq.com
散曲:1667395462@qq.com
新诗:627983566@qq.com
楹联:702157005@qq.com
投稿可加公众号编辑微信号:syqh119(发送:书籍,二字),限量免费领取精品写作书籍一本,先到先得。
(五)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5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稿件整理及初审时间:7月1日至8月1日
终审时间:8月1日至8月7日
公示时间:8月10日前
书法创作时间:8月10日至8月30日
书法入展评选:9月1日至9月15日
三、评审与奖励
(一)评奖方式:本活动邀请省内外诗词名家和全国知名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团,采取匿名初评、专家终评的方式,实名公示、公告的步骤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每人颁发证书和奖金3000元;
二等奖5名,每人颁发证书和奖金1000元;
三等奖8名,每人颁发证书和奖金500元;
优秀奖20名,每人颁发证书和奖金200元;
设入围奖100名,每人颁发证书,
书法入围优秀作品颁发入展证书。
四、成果运用
(一)开展书法创作:获奖作品公示后,面向社会征集获奖作品书法创作于8月30日前将作品投递到指定地址(作品一律不退还),由专家评选出30幅优秀作品入展;其中,一等奖作品由书法家在颁奖仪式上现场创作,并赠送获奖者留念。
(二)举办颁奖展演活动:10月底前,举办颁奖仪式和获奖优秀作品展演活动,邀请获奖者代表、书法家、诗词爱好者及社会人士代表等参加,通过诗词朗诵、书法展示、情景剧等形式,生动再现长征壮丽史诗。邀请相关媒体宣传报道。
(三)发布辑印获奖作品:
1.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官网、河北省诗词协会在《燕赵诗词》择优发布。
2.辑印获奖作品集(含入展书法作品),与各地交流,并赠送获奖者收藏。
五、其他事项
(一)凡投稿参赛即视为认同本征稿启事。主办方对本次所有作品有出版、雕刻、书写、悬挂、宣传等权利,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二)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诗词文化主题活动组委会所有。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诗词文化主题活动组委会
2026年4月28日
https://tyjrswt.hebei.gov.cn/c/2026-04-29/50783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