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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艺之光·美育长沙”2026年公益海报设计征集

为充分发挥长沙市群众艺术馆在赓续地方文脉、普及全民艺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中的核心阵地作用,由长沙市

群众艺术

馆发起的“群艺之光・美育长沙”公益海报设计征集活动,将于本周四正式启动!本次征集面向全国所有对AI艺术创作怀有热情的社会公众开放,诚邀各界创作者以创意为笔,共绘长沙美育新图景。

活动信息

主办单位

长沙市群众艺术馆

公益海报征集

面向公众征集

AIGC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作品

活动对象

面向全国所有对AI艺术创作

怀有热情的社会公众

(鼓励中小学生、大学生

退休人员、在职人员

亲子家庭等各类人群积极投稿)

活动时间

作品提交时间

2026年5月7日-5月17日

作品初审时间

2026年5月18日-5月23日

公布评优结果时间

2026年5月24日

活动内容

(一)作品创作方向

1、红色文化:以长沙红色资源为素材,结合

橘子洲

、第一师范等红色地标与革命人物,展现文化馆传承湖湘革命精神、弘扬红色基因的阵地作用,让红色文化在普及中焕发时代光彩。

2、非遗传承:聚焦湘绣、花鼓戏、铜官窑、

火宫殿庙会

等长沙非遗,展现文化馆在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中的桥梁作用,呈现非遗走进课堂、社区与生活的活态之美。

3、地方特色文化:挖掘湘江、岳麓书院、老街巷、马王堆等文化符号,展现文化馆对地方文脉的梳理与传播,传递“山水洲城”的历史底蕴与城市人文魅力。

4、文化学习:聚焦公益培训、社区课堂、文艺排练、名家讲座等场景,呈现文化馆“终身美育学校”的教学氛围,展现全民乐学、人人共享的美育图景。

5、数字赋能:围绕线上课堂、虚拟展厅、数字资源、沉浸式体验等,运用数字插画、3D、AI等形式,展现科技赋能公共文化服务,描绘数字文化馆的创新未来。

6、群众风采:聚焦群众文艺团队、文化志愿者、社区文艺骨干,捕捉排练、演出与服务瞬间,展现长沙市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传递文化馆点亮美好生活的理念。

(二)征集要求

1、创作方式:

投稿作品须使用AI工具辅助或主导生成的原创海报,投稿时需注明所使用的

AI工具或平台名称

,并提供完整的AI创作提示词。

2、创作要求:作品风格、色彩不作限定,鼓励多元创意表达。

3、作品数量:投稿

数量不限,最终取作者

单幅作品最高分参与排名(每人限获一个奖项,姓名、电话、地址信息一致视为同一参赛者);

4、作品规格:海报须包含

文化馆服务宣传周统一LOGO;以

竖版进行设计,提交jpg或png格式文件,画面清晰、内容完整;作品获奖后,参赛者须提供不带水印的海报原图(如涉及AI生成图层,人工再次二创的需提供原始生成文件截图或psd、ai等可编辑源文件)。

下载下方链接获取“文化馆服务宣传周统一LOGO”。

附件:

文化馆服务宣传周logo.zip

5、作品大小:单幅作品文件

不小于5MB。

征稿要求

征集作品应为2024年以来新创作的公益海报作品,曾参加过各级各类海报展览以及全国性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均可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长沙地方文化的独特魅力。

2、内容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精神,展现长沙湖湘文化特色与城市人文底蕴。

参与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投稿入口(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或加微信咨询:13319567081,咨询时间:09:00-17:00);

“群艺之光·美育长沙”2026年公益海报设计征集_NO.01图2.点击“微信快捷登录”;

3.请认真阅读“参赛须知”,同意后进入下一步(注:须等待读秒完成方可点击“同意”,点“不同意”则退出);

4.点击“上传参赛作品”;

5.请按要求填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收货地址、AI工具或平台、AI创作提示词。

填写完毕后,点击“立即提交”即可投稿成功。

作品评选

初评(初步筛选符合参赛主题的作品)→ 复评(专家深入评审,评选奖项)→ 终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奖项设置

最佳作品奖  2名

500元

京东E卡

+ 电子证书

杰出作品奖  8名

300元京东E卡 + 电子证书

创意作品奖  36名

100元京东E卡 + 电子证书

优秀参与奖  若干名

电子证书

注:

最佳作品奖、杰出作品奖、创意作品奖获奖作品将在“长沙群艺馆”微信公众号展出并推荐至省级、国家级平台。

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不得包含任何违反意识形态的内容,坚决抵制各类错误思潮、敏感信息及不良导向。

2、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归原作者所有。主办方不拥有作品的版权,亦不进行版权买断。

3、参赛者须保证作品为本人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合规性)。因参赛作品引发的任何法律纠纷、侵权责任或赔偿事宜,均由原作者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主办方无关;若因此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原作者应予全额赔偿。

4、参赛者一旦提交作品,即视为不可撤销地授权主办方及其关联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永久、免费、非独家地使用参赛作品。

5、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站)形象宣传、官方媒体发布、“

国家公共文化云

”“浙里文化圈”平台运营、政府公益推广、展览展示、出版画册及网络传播等场景。

6、使用方式:主办方可根据宣传需要对作品进行必要的复制、汇编、改编(如调整尺寸、格式、添加标识等),但不得歪曲篡改作品原意。

7、主办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使用作品时,将尊重并保留作者的署名权,在公开使用中尽可能予以标注作者姓名(或笔名),但因技术限制、版面安排或使用场景特殊性(如短视频滚动字幕、大型户外广告等)无法逐一署名的,不视为侵权。

8、凡投稿参与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须知全部条款。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市群众艺术馆所有。

https://mp.weixin.qq.com/s/tB8jkOJhe4T4fne87svH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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