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立足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发挥文联体系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推动高质量文艺创作。在省委宣传部、省文联支持指导下,自2025年起浙江省视协组织实施“浙产好剧”优秀剧本孵化项目,扶持一批重点题材剧集的一度创作,为二度创作奠定坚实基础,孵化成果《看得见风景的窗》《原罪2》等已在央一、爱奇艺播出。2026年持续推进该项目,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共同在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上实现新突破。
二、主题方向
参与项目的选题和剧本应围绕重大主题、重要节点、重大事件,聚焦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历史革命、改革开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新时代实践创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鲜明标识,融合“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民生”,充分展现中国精神和时代风貌。
三、孵化资助
入选剧本将获得立项资助,每部资助人民币5—10万元,资助时间为6个月,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深入基层体验生活、采访调研、专家研讨、打磨加工等与剧本创作有关的支出。
未入选但经评估题材特殊或角度新颖的选题,将推荐纳入重点选题资源库,提供创作前期服务,包括并不限聘请专家指导明晰创作方向、完善创作方案、推介创作资源等。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凡未拍摄的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漫剧、互动剧、电视动画片、网络动画片等创作选题和剧本均属于本项目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1.本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或影视制作机构,个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户籍,机构应在浙江省注册有效期内。2.申报者为个人的,申报人需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自由职业者须由不少于2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荐意见。申报者为制作机构的,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26年5月15日截止,浙江省视协秘书处在此期间受理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
(四)申报流程:
1.申报者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浙江文艺网-电视”(
2.申报截止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对象并公示,与申报者签订《项目资助协议书》,正式立项资助。
3.对申报者寄送的申报材料,浙江省视协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五、其他
申报者须保证申报的选题剧本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者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浙江省视协对申报者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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