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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深圳宝安区征集学法用法格言

为落实《2009年宝安区“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宝安”“八个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宝安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普法)办、区文化局、宝安日报、宝安广电中心、各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将于2009年8月,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一次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宝安”为主题的学法用法格言征集启事。欢迎区内外广大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来深建设者和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一、征稿内容及要求
  应征作品必须紧扣“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宝安”主题,重点反映广大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来深建设者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精神风貌。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反映对法治精神的思考、理解、感悟和期望。以格言警句的形式,以精炼的文字反映深刻的内涵。字数不超过40字。
  二、起止日期:自2009年7月7日始,至8月31日截止。
  三、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000元)五名,二等奖(500元)十名,三等奖(300元)十五名;设优秀奖(100元)50名。
  四、评审:将邀请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甄别评选。
  五、作品报送:作品请于8月31日前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报送区依法治区(普法)办(邮箱地址bapufaban@126.com),并请署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详细情况请登录区司法局网站:http://sfj.baoan.gov.cn
  深圳市宝安区依法治区(普法)办
  2009年7月7日
http://barb.sznews.com/html/2009-07/07/content_6896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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