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形象宣传用语征集时间和要求 | 一、征集时间 2012年5月10日——2012年5月25日 二、征集要求 1、能够充分体现李沧区的特色优势; 2、宣传用语应主题鲜明,具有独创性、精炼性及通俗性,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 3、字数在30字左右; 4、宣传用语应为原创,严禁抄袭。 | | 奖励标准 | 此次活动将设:金奖(采纳奖)1名,奖励IPAD2一台; 优胜奖3名,奖励数码相机一部; 入围奖20名,奖励2011年度邮票集一册。 | | 活动说明 | 1、投稿日期从2012年5月10日起至5月25日止,投稿日期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时间和邮件寄出时间邮戳为准; 2、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征集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4、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5、征集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合适的内容进行直接删减; 6、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等费用自理; 7、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 | 应征者提交作品的方式 | 1、邮寄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 邮寄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李沧区委宣传部邮 编:266100 (信封正面请注明“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字样) 电子邮箱:licangxcb@163.com(主题词统一填写为:“李沧区形象主题品牌口号”,以便识别)。 2、截止日期:2012年5月25日 3、咨询电话:(0532)87618800 4、在本专题页面内,根据上传平台提示要求,直接实名上传作品。 投稿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以信件寄到或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此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专家、市民、网友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定,最终的评选结果将在2012年6月中旬公示。 | | http://vip.hiao.com/2012/05/lcxc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