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璧山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弘扬璧山森林城市和生态文化建设,彰显璧山特色,璧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璧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短语。
一、征集主旨
“璧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短语。
二、征集内容
结合璧山区创森工作实际,以简洁精炼的文字撰写宣传短语。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团队、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五、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1.主旨突出,准确反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旨,充分体现璧山特色,融入璧山生态文化元素,具有较强的感染力、震撼力和吸引力。
2.文字精炼,特色鲜明,寓意深远,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
3.宣传短语必须为原创,内容充实健康,舆论导向性强。
(二)其他要求
1.宣传短语每条不超过20字,以WORD格式上传。
2.投稿文件统一命名为“璧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短语+应征者姓名”。
3.请应征者提交个人简介,内容包括应征者姓名(或公司、团队的名字)、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
六、投稿方式
所有应征短语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投稿邮箱:253398836@qq.com。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
七、作品评选
主旨短语1条:奖金3000元/条;
优秀作品10条:奖金500元/条;
入选作品20条:奖金200元/条。
作品选定后,主办方将在“璧山林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选名单,并发放奖金。
八、评选方式
璧山区林业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短语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条应征短语进行初评和终评。
九、版权归属
1.应征者必须保证提交未经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如有侵权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入选作品和优秀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最终采用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保护及许可使用,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璧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重庆市璧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https://mp.weixin.qq.com/s/Q1YQfjmtUByaNkZUkTL6TA
重庆市璧山区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宣传短语征集公告
标签:
推荐阅读
- IPAD2-李沧区征集形象宣传用语2023-12-31
- 关于有偿征集王坛镇形象推介语、宣传标识标识的通知2023-12-31
- 华辰“质量方针”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开启2023-12-31
- 重金征集,一句千金!黄山民贷中心广告宣传用语征集活动开始啦!2023-12-31
- 双牌城市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重金征集2023-12-31
- 仙山优业物业短语征集2023-12-31
- 东营市“国税,我想对你说”征集妙语2023-12-31
- 通川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重金征集活动通知2023-12-31
- 炼铁部关于征集改善短语的通知2023-12-31
- 安庆两部门联合征集交通安全短语2023-12-31
- 梅州旅游宣传标语征集、黄金旅游线路评选系列活动启动2023-12-31
- 广州市治水办征集创意治水口号标语2023-12-31
- 沁水县区域公用品牌广告短语征集活动开启2023-12-31
- 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征集吉祥物、宣传标语和品牌口号(附邮箱)2023-12-31
-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旅发大会主题品牌口号征集2023-12-31
- 有偿征集中国内地现代足球150周年・梅州足球宣言202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