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作品综合得分
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8月5日至8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冠县共同现代化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
受理电话:0635-5231612
电子邮箱:gxxwtzb@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冠县清泉路县委党校综合楼401室
邮政编码:252500
四、受理方式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相关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我们将认真受理反映的问题,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二)公告期间异议处理:作品必须是原创之作,提交资料必须真实。获奖作品如被发现系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经查属实后,直接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所处空位将依据得分排名情况依次递补。此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将由该作品的递交人全权承担。
(三)公示结束,将根据作品修改完善情况、签署版权转让协议,及时发布最终获奖作品。
附件:冠县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标识logo和吉祥物IP作品征集得分表
冠县共同现代化试点专班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https://mp.weixin.qq.com/s/QFbFasDtMDQPSCtQbHQ4m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