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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作品征集的通知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800

征集邮箱:

截稿时间: 2023-03-31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为深入贯彻我县“八五”普法规划,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氛围,县普法办决定面向全面社会征集“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题材
  展现石柱县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故事,传递石柱县增强公民法治素养的决心和理念,形成人人主动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具体参考主旨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依法治理乡村,弘扬“枫桥经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自治法治德治,助力乡村振兴;中华传统法治故事;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等。
  二、征稿体裁
  (一)法治情景剧、法治小品(1600字以内)
  (二)法治相声(2000字以内)
  (三)法治快板(10段,每段4行)
  (四)“啰儿调”诵法歌词
  (五)法治三句半(10段,每段4行)
  (六)法治“花鼓词”(10段,每段4行)
  三、征集时间
  2023年2月16日—2023年3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好创意新颖、健康向上,为广大农村群众喜闻乐见。
  (二)必须为原创作品参与征集活动,若发现抄袭、代笔,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法处理。
  (三)每人参加征集作品数量不限,请在作品正文后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递交方式
  石柱县普法办指定邮箱
  szxpfb2022@163.com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各1名8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二等奖各2名4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三等奖各3名2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作品权属。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参与费、不退稿。活动主办方对所有作品享有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作者同意将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归征集单位享有。
  (二)获奖作品纳入石柱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宣传“精品库”,作为“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作品的宣传展示素材,以及用于石柱法治等宣传报道。
  (三)活动宣传。由县普法办、县融媒体中心做好素材收集及宣传工作。
  (四)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人:陈泓蓉联系方式:7337899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发布:石柱县司法局

https://mp.weixin.qq.com/s/m43UuOd-IIidDkJJVEpC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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