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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春之文”雁苍山诗词征集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0

征集邮箱:

截稿时间: 2023-02-13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相约——雁苍山在等您
  雁苍山坐落于宁海县梅林街道刘三村,相传为十八罗汉诺迦尊者的化身地。雁苍山山势嵯峨、林木幽深,还有涧瀑幽泉、古迹遗址,尤其以九龙飞瀑、吉祥禅寺、地热山泉、奇峰怪石为难得,是风光旖旎、休养生息之宝地,也是“连天台之丽、接蓬岛之灵”的幻境,1994年就被评为宁波旅游新十景之一。
  雁苍山一直以来都是历代文人墨客争相诗词歌赋的圣地,方孝儒、舒岳祥等一代名儒都曾到访雁苍山并赋诗。为了进一步深入探究雁苍山之奇胜底蕴,更好地助推雁苍山开发建设,特举办宁海县“春之文”雁苍山诗词征集大赛,请广大诗词爱好者以及喜爱雁苍山的朋友们踊跃投稿。
  征集——您为雁苍吟诵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3日
  展览时间:2023年2月17日-2月19日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梅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承办单位:宁海县作家协会、宁海县诗词楹联学会、梅林街道文联
  协办单位:梅林街道刘三村
  征稿要求:以雁苍山为主旨的原创诗词(新诗、当代诗词、楹联与对句均可),每人限投一到三首,每首不超过30行。每人限投一次,多投无效。
  1、投稿作品一律为投稿者原创作品,严谨使用高仿、抄袭、复制、冒用等侵权作品投稿,且不得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和涉密范围,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否则后果自负。
  3、大赛不收参赛费和评审费,凡参与应征作品,作品版权由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对参赛作品展览展示、公开发表、播出推送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4、凡投稿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主办方对本征集活动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2月13日前,请将作品以电子稿附件形式发送至梅林街道指定邮箱:282319149@qq.com(邮件主旨和诗文标题请注明“春之文”雁苍山诗词征稿)。投稿作品请在文后附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咨询电话:)
  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奖品为价值1280元的宁海汉雅开元温泉度假酒店山景温泉房1晚(含2早)。二等奖为价值880元的河洪拾贰亿康养合院民宿1晚(含2早)。三等奖为价值500元的刘三村雁门居民宿1晚(含2早)。
  评奖时间:2月15日将邀请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并公布获奖名单。

https://mp.weixin.qq.com/s/TEJ7d1885y-_kwWe-MGL8A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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