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宝应县“城市微更新”品牌名字征集开启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0

征集邮箱:

截稿时间: 2023-03-22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拓展城市开放共享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提升宝应县城市建设品质,打造全方位城市微更新服务品牌,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服务品牌名字及LOGO方案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市微更新”定义
  充分融入宝应地方文化元素,顺应自然理念,实施“口袋公园”建设,对城市各类小型绿地、主次干道、街头转角、城市边角地、闲置地、围墙等居民身边的小微公共空间开展美化行动,利用植物、铺装、景观小品、功能设施等艺术手段微更新,精致小微环境,增加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二、征集时间: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
  三、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字要求融入宝应地域文化,具有独特性、创新性、艺术性及时代感。
  (二)品牌名字应文字精炼、内涵丰富、简单响亮,易于记忆和传播,利于宣传推广(例:南通“通小园”、泰州“泰小美”、昆山“昆小薇”、张家港“樟小园”、江阴“江小澄”等)。
  (三)品牌LOGO标识将统一应用于“城市微更新”项目的宣传,设计应围绕品牌名字设计,标识图案应形象鲜明突出,具有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易于识别、推广。
  (四)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不能同全国范围内其他品牌产生任何冲突,且要区别于其他“城市微更新”品牌名字及标识,具有独创性。
  四、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组织等均可报名参与。
  五、参与方式
  请投稿人将设计的“城市微更新”品牌名字或LOGO标识发至指定邮箱,并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
  六、评审及奖励
  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征集品牌名字的评审和指导活动有序开展。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好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以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分的唯一依据,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将在“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或县融媒体中心宣传平台公布,公布期后将对采用的品牌名字作者给予一定奖励。
  七、其他事项
  (一)对于最终被采用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退还奖金,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身承担。
  (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斌
  投稿邮箱:yzbyyl@163.com
  联系电话:0514-88221013
  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

https://mp.weixin.qq.com/s/xkwjV5csUTFd_ws_gVqBsA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声明:
1、一征集网所有征集信息均来自网络,征集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投稿者在投稿之前主动联系征集活动主办方,以确定真实性和有效性,然后再参与!避免自己作品被盗用。
2、一征集网不代表任何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提交给本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纠纷与本站无关。
3、一征集网所有创作作品、征集信息均为本站收集整理,仅供学习和研究。若有侵犯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本站将立即改正。若有任何不妥,请及时联系Email:303126138@qq.com。
4、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一征集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一征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抄袭侵权/违法违规行为,请发邮件至 Email:303126138@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标签:

上一篇:浙江省象山县第四高级中学公开征集校名通知
下一篇:德阳安装技师学院校内道路、球场、广场征集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