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之年,决胜之年。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是创造一流环境,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幸福指数,塑造城市形象。在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迎测工作中,宣传工作无死角,文明教育无边缘,努力实现全社会、全方位、全覆盖、全员化,做到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满意、人人文明。为此,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绵阳晚报社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品牌口号和温馨提示。并将一、二、三等奖作品向全市推广。
一、稿件要求
1.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容健康,重点突出全民共同创建,充分体现文明市民品味、科技城特色,全面展示文明城市形象。
2.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具有浓郁的地方性、深刻的时代性、强烈的感染力和强大的号召力,能对创建工作和提升人的文明起到正面的引导、规范、约束和激励作用。
3.具有较强的艺术性,文字精练准确、优美生动、温馨文明、响亮有力、朗朗上口、简明易记、适宜传播,每条字数不超过20字。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聘请专家和市民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所征集的宣传标语品牌口号、温馨提示进行评奖。设一等奖2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励现金6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励现金300元。另设鼓励奖30名,每人奖励价值100元纪念品1份。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4月20日,逾期无效。作品投稿分电子邮件投稿与邮寄两种方式。投稿人必须写清楚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和电话。
1.电子邮件:wmbweb@my.Gov.cn
2.邮寄地址:绵阳市绵兴东路100号(市精神文明办秘书科)
邮编:62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品牌口号征集”)
3.联系电话:2536307 联系人:蒋丽丹
四、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2.投稿者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本次活动入选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将用于制作公共场所标志标牌和用于报纸电视、电台的公益广告。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绵阳晚报社
2011年3月22日
http://epaper.su-long.com/mywb/html/2011-03/29/content_77176.htm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