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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洞头县霓屿街道征集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0

征集邮箱:

截稿时间: 2013-06-30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为更好地彰显霓屿特色,弘扬霓屿精神,提炼霓屿符号,塑造霓屿形象,凝聚人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霓屿街道办事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霓屿街道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具体征集规则如下:

  一、街道概况

  霓屿街道是“浙江省紫菜之乡”,地处温州瓯江口外,洞头县西侧,东至深门大桥与元觉街道接壤,南濒大海,西至灵霓海堤与灵昆相连,北隔瓯江口水道,地名以地处霓屿岛而得名,陆域面积约11.5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现有人口13000多人。

  二、征集项目

  洞头县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三、征集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网上提交的作品,以网上记录的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1.街道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应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感染力、吸引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对外宣传效果,使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接受并认知。

  2.主题突出,寓意深远,文字精炼,琅琅上口,易于记忆,主题词一般不超过15个字,并附有创意内涵的文字解读(1000字以内)。

  3.适宜在各种媒体传播,包括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户外广告、手机等。

  4.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五、作品提交

  作品以电子邮件(邮箱:dtnyqy@sina.cn)方式提交,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及本人身份证号码,并自留底稿,邮件标题为“霓屿街道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征集”。

  六、评审及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霓屿街道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街道形象主题品牌口号稿件进行认真筛选和论证,确定1件作为霓屿街道形象主题品牌口号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注:若无合适的,街道形象主题品牌口号作品可空缺,但仍以优秀设计奖作品进行奖励),确定9件作为优秀设计奖作品,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2.评选最终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霓屿前沿)和官方(腾讯、新浪)微博向社会公示。

  七、其他说明

  1.采用及入围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著作权全部归征集单位——霓屿街道办事处所有。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霓屿街道办事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内容。

  5.征集动态可关注霓屿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

  官方网站:霓屿前沿(http://www.dtniyu.com)

  腾讯微博:霓屿前沿(http://t.qq.com/niyuqianyan)

  新浪微博:洞头霓屿( http://weibo.com/nyqy)

  6.洞头县人民政府霓屿街道办事处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共霓屿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23日

http://www.dtxw.cn/system/2013/05/28/011284552.shtml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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