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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金江津酒杯征集“江津精神”表述语


征集摘要:

征集奖项: 0

征集邮箱:

截稿时间: 2009-11-30

联系电话:见征集内容联系方式。

征集网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提升江津城市形象,进一步激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创新热情,经江津区委宣传部同意,江津区新闻社和重庆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金江津酒杯”征集“江津精神”表述语活动。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止。
    二、参与对象
    江津区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群众;在外地的江津籍人士和关心江津发展的国内外朋友。
    三、征集要求
    1.按照“根植历史、基于现实、紧跟时代、引领未来”原则进行总结提炼,反映江津鲜明的城市特色和时代特征,体现江津独具魅力的城市品格和精神风貌,并且为广大市民所认同。
    2.定位准确,工整凝练,琅琅上口,易记易懂,富有感召力,以不突破20个字为宜。
    3.附有简明分析解释和立意说明,1000字左右。
    四、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jhch_0001@163.com。用邮寄方式参与本次活动的,请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标注“征集”字样。邮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新闻社,邮政编码:402260。联系人:黄昌怀,联系电话:47553478。
    2.每位投稿人员在电邮稿件时一并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便于及时联系。
    五、奖励办法
    1.“江津精神”表述语正式确定后,江津区级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表述语进行评审。评选建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以及100元等。
    2.评选结果在《江津日报》、江津电视台、江津新闻网等公示。
    六、有关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
    3.在《江津日报》择优刊发“江津精神”表述语。若所刊作品未获奖,支付相应稿酬。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公告内容。
  
                  重庆市江津区新闻社
                  重庆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日
http://www.bayuq.cn/n3830c23.aspx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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