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塑造城市形象,展示城市魅力,着力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打造对外推
介的精品化名片,提高城市知名度,打响南安城市品牌,助推南安科学跨越发展,我市拟开展“东星集团杯”城市形象宣传语暨十大“城市名
片”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名称
南安市“东星集团杯”城市形象宣传语暨十大“城市名片”征集评选活动
二、目的意义
通过征集、评选、发布等系列活动,把最能代表和反映南安城市形象、城市精神的特色资源、知名品牌、旅游景观、古迹遗产、文化传统、民
俗风情、饮食文化等全面展示给全国乃至世界,塑造南安城市形象,凝炼城市文化精神,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南安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
誉度。
三、活动主题
浓缩文化精髓,打造城市品牌
四、活动时间
2012年2月至8月
五、组织形式
1、主办单位:中共南安市委、南安市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
3、协办单位:市委文明办、台办,市教育局、文体新局、旅游局、司法局、广电局、南安商报社、总工会、团市委、文联、工商联、侨联、邮
政局,中国电信南安分公司、中国移动南安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安分公司
4、冠名单位:东星集团
六、征集条件
(一)征集内容
南安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及城市名片
(二)征集范围和对象
凡能凝练南安城市建设、经济成就、特色资源、名胜古迹、古今名人、地理标志、商贸流通、美食休闲、文化科教、民俗风情等领域均为城市
形象宣传语及城市名片征集对象。
(三)征集要求
南安城市形象宣传语及城市名片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征集评选:
1、客观性:尊重事实,真实反映南安文化精髓和独特区位、资源优势,彰显南安的城市特质和发展潜力,带有歧义、甚至贬义的城市名片和
宣传语不能入选;
2、独特性:要体现南安的独特魅力,融合本市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城市特色,与其他城市有着显著区别;
3、代表性:突出反映我市的自然、人文、历史、现实风貌,代表我市的形象、气质和品格,体现城市精神和追求;
4、时代感:要紧扣城市发展的主题和时代的脉搏;
5、稳定性: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名片一旦评选产生,要能在相当时间(至少10年)内保持稳定,不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消亡;
6、知名度:在本市乃至全国其他省市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知性,能够得到各界的广泛认同;
7、易推广:要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和号召力,主题鲜明,文字精练易记,适于对外宣传和推广;
8、原创性: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不得涉及侵权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七、评选办法
1、成立评选组委会,负责协调组织征集评选活动全面工作;
2、设立评委会,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上级宣传部门、专家学者代表,驻泉主流媒体、泉州市直媒体代表,我市著名专业诗词创作者、作
家代表组成,负责评议投票工作;
3、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公众投票占50%,评委评选占50%,最后报送市委、市政府研究讨论并确定。
八、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征集阶段(2月至5月)
(一)启动发布
2月初,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关于开展南安市“东星集团杯”城市形象宣传语暨十大“城市名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并通过泉州晚报、泉州网、市有线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南安新闻网、南安商报、人民网·南安之窗等主流媒体公告及印发宣传品等方式
,向社会公布征集评选方案、征集热线、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邮寄方式,随时接受来自各方面提供的城市名片和城市宣传语。
(二)宣传推介
1、电视媒体宣传:活动启动至5月底,南安电视台以滚动字幕的形式播放征集评选启事;
2、平面媒体宣传: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刊发南安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十大“城市名片”征集评选活动启事,利用平面媒体的传播优势对活动进
行宣传推广;
3、广播电台宣传:在电台节目间隙插播征集评选活动启事,扩大征集评选活动的宣传面;
4、网络媒体宣传:南安新闻网开设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十大“城市名片”征集评选专栏,提供征集活动启事和征集表格的下载链接,开设网络投
稿通道及意见栏,并实时报道活动进展,展示征集作品。在各合作网站、论坛上刊登征集活动启事,通过网络在线宣传为活动推广造势;
5、移动通讯宣传:分别开通电信、移动和联通的活动专用平台,发送征集评选活动短信和相关说明到各大用户手机,利用手机覆盖面广的优势
扩大活动影响力,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6、社会推广: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做好活动宣传推广工作,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发挥优势,发动各自所联系的群体,做好参与推荐工作。
(三)参与方式
1、投稿方式:
公众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与征集活动:
①移动手机用户可编辑城市形象宣传语(附文字解释说明)和城市名片(附推荐语)发送到××××;
②联通手机用户可编辑城市形象宣传语(附文字解释说明)和城市名片(附推荐语)发送到××××;
③电信天翼手机用户可编辑城市形象宣传语(附文字解释说明)和城市名片(附推荐语)发送到××××;
④在南安新闻网“城市形象宣传语暨十大‘城市名片’征集评选活动”专题页面点击“我要投稿”在线投稿;
⑤在南安新闻网“城市形象宣传语暨十大‘城市名片’征集评选活动”专题页面下载并填写征集表格,发送电子邮件至活动专用邮箱csmppx@163.com,或以纸质信函寄至南安市委宣传部外宣科;
⑥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外宣科
联 系 人:林志东
电 话:0595-86399342
传 真:0595-86375090
邮 编:362300
2、城市名片投稿应附上推荐语(200字以内);城市形象宣传语投稿字数应控制在14字以内,并附200字以内的解释说明;
3、截稿日期:2012年5月31日。
第二阶段:初评阶段(6月上旬至中旬)评选组委会对第一阶段征集推荐上来的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城市名片进行系统整理、分类,从中确定20
张候选城市名片和若干城市形象宣传语(注意平衡各类别城市名片入围数量的分布)。
第三阶段:票选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在泉州晚报、泉州网、南安商报、南安电视台、南安广播电台及南安新闻网等媒体刊发候选城市形
象宣传语、城市名片,并通过移动通讯平台发送票选短信,发动公众参与候选名片和城市形象宣传语的评选。
(一)投票方式
1、信函投票:由市评选组委会统一印制选票,分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系统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寄方式投票;
2、网络投票:在南安新闻网开设投票专栏,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投票;
3、短信投票:开通移动、联通、电信互动短信平台,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参加投票。
(二)票选监督
为确保投票公平、公正,每个IP地址、手机号码限投票一次,重复投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合作网站、通讯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统计过程由市
司法局公证处全程监督。
第四阶段:复评阶段(7月下旬)在票选基础上,由评委会对候选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城市名片逐一进行投票,根据得票率高低进行排名。最后,
综合群众和评委会的评议,初评出若干南安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及十大“城市名片”。
第五阶段:公示阶段(8月上旬)
对经复评的南安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十大“城市名片”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第六阶段:终评阶段(8月中旬)将复评结果(含候选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城市名片的得分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研究,最终确定南安市城市形
象宣传语和十大“城市名片”。
(以上评选步骤操作流程见附件3)
九、公布结果和颁奖
1、结果公布:8月下旬;
2、颁奖方式:召开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十大“城市名片”发布暨创作表彰大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确认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十大“城市名片”,
表彰参与创作的优秀人员。通过各合作媒体同步发布南安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及十大“城市名片”;
3、颁奖时间:(待定)。
十、奖项设置
1、城市形象宣传语设特等奖一名,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特等奖奖励作者10000元,一等奖每条奖励作者1000元,二等奖每条奖励作者800元,三等奖每条奖励作者500元,分别颁发证书;
2、获评十大“城市名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给奖杯和证书;
3、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产生500名投票幸运者,每人赠送精美纪念品一份。
十一、后续推广
1、组织驻泉主流媒体、泉州市直媒体及我市主要媒体发布南安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十大“城市名片”;
2、结合我市各重大经贸文化活动,将评选出的南安形象宣传语和城市名片运用在各种宣传载体和外宣品上,提升宣传实效;
3、建议各地、各单位利用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城市名片制作信封、贺年片等邮寄用品,并通过手机、座机的语音提示宣传城市名片,推广城市形
象宣传语;
4、向社会招标制作城市名片礼品画册及城市形象广告宣传片;
5、利用城市名片开发旅游产品,如印制附有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十大“城市名片”的明信片等。
十二、其他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
2、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时间,网站、手机投稿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
3、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
4、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