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文华》标识征集入围作品公示
根据《〈山西文华〉标识征集方案》及有关规定,现对《山西文华》标识征集入围作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3月6日至3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在对他人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构成侵害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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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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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文华》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