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2年职业病防治宣传用语揭晓

人民网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 赵敬菡)近日,卫生部发布通知,公示了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用语,要求各地加强领导,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2012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也是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第一年,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对加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领导,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工作。今年宣传周的宣传主题是“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活动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至5月1日。宣传的重点内容是《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内容,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以及职业病防治措施。

  201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用语

  1.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

  2.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3.职业病防治是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

  4.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5.要职业,更要健康。

  6.保障职业健康,实现体面劳动。

  7.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8.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防护意识。

  9.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0.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操作行为。

  11.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

  12.重视职业卫生,崇尚文明生产。

  13.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职业健康为重。

  14.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全社会关注劳动者健康。

  15.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16.创造良好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是企业的责任。

  17.职业安全无小事。

  18.工作·健康·和谐。

http://health.people.com.cn/GB/17689403.html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声明:
1、一征集网所有征集信息均来自网络,征集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投稿者在投稿之前主动联系征集活动主办方,以确定真实性和有效性,然后再参与!避免自己作品被盗用。
2、一征集网不代表任何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提交给本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纠纷与本站无关。
3、一征集网所有创作作品、征集信息均为本站收集整理,仅供学习和研究。若有侵犯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本站将立即改正。若有任何不妥,请及时联系Email:303126138@qq.com。
4、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一征集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一征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抄袭侵权/违法违规行为,请发邮件至 Email:303126138@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标签:

上一篇:朝阳教育广告词揭晓
下一篇: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道路等征集名字揭晓

栏目分类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