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以寄达时间为准)。
二、命名原则
1.能体现人工湖的品位与格调,把握庆阳地理环境及特色,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历史文脉与城市精神,既彰显人文特色,又体现艺术美感。
2.文字简洁、字数不超过4个字,要求意境高远、寓意深刻、通俗易懂。
3.符合国家地名命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繁体字。
三、 报送要求及方式
1.投稿可以为4个湖同时命名,也可以为其中1个湖命名。
2.提交的作品应包括命名以及200字以内的创意阐释,凡内容不完整的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投稿。投稿者可将作品电子版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zgxfqwxcb@163.com,并标明“参加人工湖征名”字样。
(2)手机微信投稿。关注“西峰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在下方“公开征集”栏内按要求填写,进行投稿。
(3)邮寄及现场投稿。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28号区委南楼211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745000
联系电话:0934-8213664
投稿方式任选其一即可,所有投稿末尾须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 评奖办法和奖项设置
1.初评。主办方将采取匿名的方式,组织专家对应征稿进行初评,评选出入围作品,报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5月上旬在区属新闻媒体对外公开发布,广泛征求意见。
2.终评。按照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后,最终确定采用作品,对外发布终评结果。
3.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入围奖12名,每个名称奖励500元;采用奖4个,每个名称奖励1000元。
五、说明事项
1.被正式采用的作品,主办方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发布权和一切使用权,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凡投稿应征者自动视为同意本版权说明事项。
2.应征稿中,如出现命名重复的,同一个名称以投稿送达时间早的为准。
3. 征集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方进一步制订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附件:4座人工湖设计效果(实景)图
中共西峰区委宣传部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4座人工湖设计效果(实景)图
No.1
东郊湖(面积237.04亩,位于公刘路以东)
No.2
西湖(面积165.09亩,位于庆化大道以西)
No.3
小北湖(面积166.04亩,位于城北四路以北鄢旗坳村)
No.4
南湖(面积520亩)
https://mp.weixin.qq.com/s/rDUfuHWvh76yyQ3FXDrn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