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区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大力弘扬“柯柯牙精神”、深入推进“三个百万亩”生态绿化工程,探索出一条适宜阿克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践行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决定举办“保护自然遗产守护生态家园”主题文艺创作大赛。
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保护自然遗产守护生态家园
活动时间:2020年10月25日-11月25日
组织机构
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阿克苏地区文旅集团
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活动内容
摄影作品大赛
微视频、抖音大赛
书法、美术作品大赛
宣传演讲大赛
参赛要求
所有参赛者须为长期生活、工作、学习在阿克苏的文艺爱好者。所有参赛作品须以“保护自然遗产守护生态家园”为主题,展现托木尔峰自然风光、生态旅游、人文历史、风俗民情等方面内容。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涉及法律责任的由报送者承担。所有参赛作品需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信息不全的参赛作品一律退回。
摄影作品
1.参赛作品须为反映阿克苏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照片。
2.参赛作品单张图片或图组均可以,以JPG格式提交,保留EXIF信息。单张图片像素不低于2M,图组不超过8张。一个图组视为一件参赛作品,总大小不超过10M。
3.参赛作品须另附文档,标注标题和图片说明,图片说明须内容完整,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说明等基本要素。
微视频、抖音作品
1.参赛作品须为反映阿克苏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图像,画质清晰。
2.形式包括:微视频类作品不限形式,视频自拍、FLASH、动漫均可,视频格式为AVI、MPEG、MP4等,画面尺寸为720*680像素以上;微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最短为60秒。抖音时长60秒以内,最短为15秒。
3.参赛作品须另附文档,标注标题和文字说明,说明须内容完整,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说明等基本要素。
美术作品
1.参赛作品须为反映阿克苏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书法、美术作品。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规格不超过六尺整张(180*97cm),一律为竖式,不含硬笔作品;美术作品形式不限(不含沙画),规格不超过(200*100cm)。
3.书法作品篆书、草书须附释文;美术作品须附创作构想。
评选奖励
邀请阿克苏地区相关艺术门类专家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评奖委员会进行严格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评审。
摄影作品大赛/合计奖金1万元
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1000元礼品和荣誉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各800元、700元礼品元和荣誉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各500元、500元礼品和荣誉证书;
优秀奖5个,奖金各200元、200元礼品和荣誉证书;
入展作品50幅,发放荣誉证书。
微视频、抖音大赛/合计奖金1万元
一等奖2个,奖金1000元、1000元礼品和荣誉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各800元、700元礼品元和荣誉证书;
三等奖4个,奖金各500元、500元礼品和荣誉证书;
优秀奖10个,奖金各200元、200元礼品和荣誉证书;
入展作品60幅,发放荣誉证书。
美术作品大赛/合计奖金1.5万元
一等奖2个,奖金1000元、1000元礼品和荣誉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各800元、700元礼品元和荣誉证书;
三等奖4个,奖金各500元、500元礼品和荣誉证书;
优秀奖10个,奖金各200元、200元礼品和荣誉证书;
入展作品60幅,发放荣誉证书。
参赛作品报送
报送时间
2020年10月25日--11月15日
报送方式
参赛作品按照要求
作品标题+作品日期+作者(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
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行署综合办公区8号楼307室
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宣教科
参赛作品评审方式及时间
11月初,托峰局邀请摄影、书法、美术、广播电视文艺门类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参赛注意事项
1.为维护本次大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抄袭等问题,经评审组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获奖、入展资格。
2.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权。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方案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各项规定。
4.在地区林草系统内广泛宣传此次大赛,动员号召本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并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5.此次大赛紧密结合“六型政府”开展,大赛征集由科研宣教科及时总结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