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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兴平市委宣传部、兴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兴平市诗词学会、兴平市图书馆
  协办单位:
  咸阳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赛主题
  征稿事项
  1、体裁及用韵:诗为五七言律绝(不包含排律)和散文诗;五七言律绝依《平水韵》或《中华新韵》,词依《词林正韵》或《中华新韵》,散曲作品依《中原音韵》或《中华新韵》(无论使用何韵,均请注明)。
  2、参赛作品须围绕主题创作,内容须紧扣时代脉搏,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兼顾思想性、艺术性、鉴赏性。
  3、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已在全国、省、市获奖的作品不再申报。格律诗、词、曲每人各限1首,散文诗50行以内。拒绝抄袭、剽窃,文责自负。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网上公布、宣传、发表权。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4、投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投稿方式,投稿邮箱:2369226801@qq.com,邮件主题栏请注明“诗词大赛征稿字样”,稿末请注明作者信息:包括真实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电子邮件和100字内个人简介。
  5、评委和参与评审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征稿时间及联系方式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联系人:侯江敏联系电话:13335300737
  奖项设置
  大赛分诗、词(含散曲)、散文诗三类,设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所有入围作品将结集出版。
  相关事项
  本次系列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作品如有
  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纠纷,均由参赛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展示、出版等无偿使用权,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作者来稿即视为认同这一约定。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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