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名称
广西中国画人物画作品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广西美术家协会
广西书画院
三、展览组委会
展览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四、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评委主要邀请全国著名美术家担任评委。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五、展览时间: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六、展览地点:广西书画院美术馆
七、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20件,在入选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20件。
八、参展要求
1.作者要求:本次展览面向广西美术家公开征集参展作品,参展作者应为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参展作品应为近三年来创作的作品,每位作者只能展出一件作品。
2.作品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题材为人物画。作品要求坚持与时代同步伐,把握时代脉搏,在继承中国画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力求用更加广泛的中国画表现手法,描绘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表现新时代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气象,弘扬新时代各族人民奋发激昂、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3.作品尺寸: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4.投稿作品要求邮寄原作参评。参评作品按统一格式填写标签(详见附件),同时,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送展的作品为托底单片,展出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5.收件时间:2022年11月1日起至10日止。
6.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28号,南宁日报社,邮编:530022,收件人:陈杰,联系电话:
7.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广西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8.作品结果在广西美术家协会网站和广西书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相关事项
1.所有作品展览结束后全部退还作者。
2.参展作品具备一次加入广西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
3.向每位入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十、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详细信息可登陆广西美术家协会网站(
http://10.6.75.68/mszl/index.html?z=4)查看。
广西美术家协会广西书画院
2022年7月
https://mp.weixin.qq.com/s/_kTAD1efMv_zrKkAN05E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