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江苏公安印记”
第三届“金盾文艺奖”
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一、活动组织
此次活动邀请全国公安文联参与指导,由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主办,江苏省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具体承办。
二、评奖原则
坚持思想性、导向性、艺术性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内容着重突出反映江苏公安近年来涌现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在2022年受到全国全省表彰的公安英模集体和个人,反映公安队伍在安保维稳工作中的使命担当、艰辛付出和战斗风貌。
三、参加对象
本省公安民警(含离、退休人员)、辅警、文员创作并完成的各类相关文艺作品。特邀部分全国优秀公安文艺骨干参加活动。
四、评选范围及作品要求
评奖类别包括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影视、音乐舞蹈、朗诵等七个门类,主要以2020年以来创作的作品为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贴近实战,聚集英模,聚焦基层,主题鲜明,重点反映公安机关加强政治建警,坚定理想信念,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反映公安民警辅警转变作风,在“巡逻防范、走访排查、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等工作中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反映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良好法治环境;反映一线民警辅警舍生忘死、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奋战拼博的感人瞬问和英勇事迹,以鲜活生动、感染力强的文艺作品,生动刻画公安队伍的忠诚本色、为民情怀和时代风貌。
五、报送要求
文学类: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剧本等均可报送,作品报送1份纸质原作,同时报送电子稿。
美术、书法类:原则上六尺整张,不小于四尺斗方,作品需投寄原件,无需装裱。
摄影类:作品要求为JPG格式,字节数限制在1M之内,长*宽限制在1200万像素之内,确定入围作品后,向参赛者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原始数据电子文件或一次拍摄完成的负片或反转片)
影视(含电视纪录片)、音乐舞蹈(曲艺)、朗诵类:作品报送光盘(或U盘)1套,并附参赛作品的完整视频和创作脚本。
评奖结束后,美术、书法作品原作统一返还。
六、时间安排
稿件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邀请省内相关领域专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认真评审,并适时组织网上投票;2023年3月底至4月初举办获奖作品颁奖仪式。
七、奖项设置和作品展示
根据评选结果和申报作品艺术质量实际情况,设金、银、铜奖、优秀奖及组织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获奖优秀作品将在网上进行展播,并出版作品专辑;部分优秀书画摄影作品还将作为入选作品参加第七届全省公安机关“卫士之光”书画摄影展。
欢迎本省公安民警(含离、退休人员)、辅警、文员踊跃投稿,并以各市公安局为单位统一申报(相关通知已下发至各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联系人:芮军、袁原、王帅,电话:025—83526192、83526146,邮箱地址:jsgawl88@163.com。
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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