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武汉市群众艺术馆
武汉诗词楹联学会
协办单位:鄂州市群众艺术馆
黄石市群众艺术馆
黄冈市群众艺术馆
孝感市群众艺术馆
咸宁市群众艺术馆
仙桃市群众艺术馆
潜江市群众艺术馆
天门市群众艺术馆
武汉市各区文化馆
三、征集内容
面向武汉都市圈楹联专家和爱好者征稿,以领会【】精神和内涵、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为创作主题。歌颂党和人民、歌颂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充分体现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四、时间安排
(一)楹联征集和评选
1、稿件征集:发布日起---2022年12月21日;
2、作品评审:2022年12月22日;
3、公示期: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7日;
4、网络展示:将通过武汉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武汉群众文化云平台、武汉诗词楹联学会相关媒介推出。
(二)楹联书法作品征集和展示
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4日
邀请书法名家对获奖楹联作品进行书法创作,并举行线上和线下展览。楹联书法作品线下展览地点为武汉市群众艺术馆展览展示厅(武汉市江岸区合作路15号),展出时间另行安排。
五、作品要求
1、应征的作品要求立意高远,雅俗共赏,思想性、艺术性并重,风格独特、寓意美好;
2、符合《联律通则》要求,用典、集句须注明出处;
3、作品必须为原创,禁止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他人的作品,文责自负,不得一稿多投,违规者取消资格。每人提交参评楹联不超过3副,字数单边不超过11字。一律电子邮箱投稿,不接受纸质作品,不得重复投送,来稿请注明参赛者真实姓名(网名概不录用)、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投稿邮箱:531632678@qq.com
联系人和咨询电话:夏桂芳
六、奖项设置和评选规则
将邀请省内楹联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投稿楹联作品进行集中评审,评选出一等奖5副,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10副,奖金各600元;三等奖20副,奖金各300元;优秀奖25副,奖金各200元。同时向所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七、其他事宜
1、本次活动的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
2、所有楹联作品和楹联书法作品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图书、篆刻等形式发表或使用;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作品权属归主办方。
武汉市群众艺术馆
2022年12月2日
https://mp.weixin.qq.com/s/YTGAwYuMOOm_4Xxc9HXN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