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青州市花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州市融媒体中心
王府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青州市诗词学会
协办单位:山水康旅集团
二、征稿内容
紧紧围绕2023年3月6日至6月6日“青州花朝节”期间举办的“梅花节”“连翘节”“春柳节”“杏花节”“桃花节”“流苏节”“槐花节”“古装节”等活动,热情讴歌青州钟灵毓秀、东方花都花开似锦、繁荣昌盛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取得的巨大成就,山河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示“乡村振兴”的精彩画面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三、作品要求
征稿为格律诗词。要求遣词文雅,立意新颖,符合格律,新旧四声皆可,但不能混用;必须是紧扣2023年“青州花朝节”期间,讴歌赞美各项活动中涉及的有关特色花卉、旅游名胜景点这两大主题创作的个人原创作品;每人限投3首,必须注明真实姓名、准确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和个人简历;不接收纸质稿件,严禁抄袭或套改,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文责自负。
四、征稿范围和时间
欢迎全国诗词爱好者及海外各界人士积极参赛。投稿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18日截稿,投稿邮箱qzgsz001@163.com.
五、奖项设置
此次征稿活动对参赛诗词进行评奖,颁发证书。分别设一等奖3名,每人奖金800元;二等奖6名,每人奖金400元;三等奖30名,每人奖金200元;优秀奖40名,只发荣誉证书;入围奖40名,只在平台、公众号或其它宣传途径公布。
六、评审方式
征稿活动结束,由承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获奖作品并适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评选结果将在主办和承办单位微信公众号和有关媒体上公布。征稿单位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青州市花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州市融媒体中心
王府街道办事处
青州市诗词学会
山水康旅集团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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