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文主题:
我心中的长城
二、主办单位:
嘉峪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嘉峪关市作家协会
四、赞助单位:
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征文要求:
1.内容要求:作品内容健康乐观、积极向上,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生动,具有较强文学性。所写作内容与长城相关,最好与长城嘉峪关段有关;写作角度不限,可从“长城价值挖掘”“长城文化及长城精神传承”“长城保护利用”“长城游记”“长城故事”“长城民间轶闻”等方面入笔。
2.体裁要求: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均可。
3.字数要求:散文、小说单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诗歌在30行以内(组诗不超过100行);报告文学在6000字以内。
4.征文作品需为未在纸质及网络媒体(包括微信公号、微博等)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拒绝抄袭,文责自负。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投稿即视为所有参赛者均已遵守该规则。
5.大赛只接收电子稿,征文作品通过邮箱递交,投稿邮箱:jiayuguanzuojia@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长城主题征文+体裁+作品名”。
6.作品排版整齐后,用“附件+正文”的形式投稿至征稿邮箱,作品正文后务必附作者简介和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居住地、所在单位、地址、邮箱、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缺失,将视为无效来稿。
六、活动时间:
征文投稿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截止。
七、奖项设置:
征文大赛共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鼓励奖20名。
特等奖:价值3196元45度鸿运九九壹件+荣誉证书;
一等奖:价值1956元45度滨河九粮液壹件+荣誉证书;
二等奖:价值+876元45度滨河九粮春壹件+荣誉证书;
三等奖:价值+756元42度滨河十二年壹件+荣誉证书;
优秀奖:价值516元42度滨河9年壹件+荣誉证书;
鼓励奖:价值219元九粮春小礼盒壹份+荣誉证书。
八、其他事项:
1.截稿后,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并在滨河总部举办颁奖典礼。获奖作品择优在《嘉峪关文艺》结集刊发,不再另付稿酬。
2.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嘉峪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嘉峪关市作家协会
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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