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
三、征集范围
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
四、征集流程
(一)作品征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4月13日。
(二)评审环节。作品征集完成后,由中共保亭县委宣传部组建评审小组,共同评审初选出5个入围作品,并报送县委、县政府审定,最终选出1个中选作品。
(三)结果公示。中选作品和入围作品将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平台“保亭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你好保亭”app等进行公示。
五、内容要求
(一)主题鲜明。
宣传语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突出保亭特色及资源优势、人文特点,具有鲜明的感染力、吸引力、号召力。
(二)富有创意。
文字简洁、词语精炼、朗朗上口,便于记忆理解,适合广泛传播应用。
(三)语言精炼。
每条字数在16字以内,并备注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300字以内)
六、征集奖励
(一)初选入围的5名获奖者每人奖励1000元;
(二)终审选出的1名中选者奖励10000元,同时颁发证书(入围者中选后,只按中选者奖金额度发放)。
七、征集要求
(一)每个组织、个人投稿数不超过3条,投稿内容应为原创,不得重复投稿。
(二)本次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投稿人填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登记表》后,发送至邮箱btxwxcb@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标记为“姓名+保亭宣传语征集”字样。
(三)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作品内容相同者,按先投先评原则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我县对本次征集获奖的作品具有使用权,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使用及宣传,不另付稿酬。
(二)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所投稿件如发生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投稿件恕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如投稿作品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未达到标准,所设奖项可能空缺。
(五)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征集方案所有条款,本次征集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登记表.docx
来源:保亭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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