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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心中那抹鲜艳的红——爱国故事短视频征集大赛的通告

  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讲好和田故事,展现和田各族干部群众热爱祖国、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现面向全地区开展“我心中那抹鲜艳的红”爱国故事短视频征集大赛。
  一、活动主题
  我心中那抹鲜艳的红——爱国故事短视频征集展播
  二、征集时间
  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
  三、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地区公开征集,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地域户籍。个人、团队、单位均可参与。
  四、作品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须紧扣“我心中那抹鲜艳的红”主题,围绕爱国主题进行创作。具体可参考以下方向:
  (一)红色经典诵读:诵读红色经典诗词、革命故事、爱国主题文章(如《浣溪沙·和柳亚子先生》《念奴娇·昆仑》《可爱的中国》等),以声音传递情感,以诵读传承精神。
  (二)原创作品诵读:诵读个人创作的红色主题诗歌、散文、家书等,内容积极向上,鼓励结合和田本地红色资源和个人经历。
  (三)身边故事讲述:以诵读方式记录自己或身边人的爱国事迹、感人瞬间,如基层党员坚守岗位、各族群众团结互助、驻村干部扎根基层、建设美好家园的奋斗故事等。
  (四)红色记忆讲述:挖掘讲述和田本地红色历史故事、革命遗址、英雄人物事迹,重温革命先辈奋斗历程,传承红色基因。
  (五)阅读感悟分享:分享阅读红色经典、爱国题材书籍后的所思所想所感,以个人视角解读红色精神。
  (六)时代变迁讲述:通过镜头记录和田的发展变化,展现党和国家政策带来的民生改善和各族群众的幸福生活。
  作品须内容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为原创作品,没有在新媒体平台发布过,版权明晰,严禁抄袭、搬运他人作品。视频时长建议3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标识。可配背景音乐和字幕,语种不限。鼓励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景区等地实景拍摄。
  五、活动流程
  (一)作品征集
  参赛者将完整原版视频文件按“作品名称+县市+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命名,投稿至710434768 qq.com(地区融媒体中心指定邮箱)。
  (二)作品初审
  由主办方对作品进行资格审查与内容审核,确定展播作品,经“和田零距离”视频号平台剪辑加工后展播,并获得下一阶段参赛资格。
  (三)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由和田地委宣传部组建专家评审团(含文化艺术、新媒体传播等领域专家),并邀请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专业评审(40%):从内容主题、语言表达、整体观感等维度量化评分。
  传播数据(60%):以作品在“和田零距离”视频号平台的点赞量、推荐量综合核算得分,数据统计截止2026年11月5日11:00。
  得分汇总后,确定获奖名单。评审结果通过“和田零距离”平台公示。
  六、奖项设置
  (一)展播奖。凡通过初选并在“和田零距离”视频号平台展播的作品,每部奖励价值200元的新华书店购书卡。
  (二)决赛奖。从展播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评定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名,各奖励价值500元的新华书店购书卡及荣誉证书;二等奖30名,各奖励价值300元的新华书店购书卡及荣誉证书;三等奖60名,各奖励价值200元的新华书店购书卡及荣誉证书。
  七、参赛须知
  (一)参赛者或参赛单位须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独立的知识产权、作者传播者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并允许主办方在本次活动的相关专题、新闻、推广中无偿使用这些作品。
  (二)参赛者或参赛单位须保证参赛作品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对因参赛作品的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参赛者或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主办方认为作品有违反公序良俗情形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各项规程。
  (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特此通告
  和田地委宣传部
  和田地区文旅局
  和田地区融媒体中心
  【完】
  来源:和田地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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