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规则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由制作泥塑、浮雕、小型石雕等项目组成,活动主题为“雕筑壶流韵・匠心铸广灵”,围绕广灵本土山水风光、历史文脉、非遗技艺、民俗风情、红色文化、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生态保护、时代新风等本土元素开展创作。作品立意积极向上,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鲜明,充分展现广灵人文底蕴、自然风貌与新时代发展面貌。大赛通过参赛选手前期制作作品,将制作过程拍摄并剪辑展现制作过程的短视频,现场对作品进行展示、讲解,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
(二)活动要求
1.艺术形式不限,雕塑、浮雕、泥塑、小型景观雕塑小稿、装置雕塑、综合材料雕塑均可参赛。
2.创作材质不限,鼓励使用石材、木材、金属、陶瓷、树脂等材料。
3.尺寸重量:单件作品长宽高最大尺寸不超过100cm,总重量不大于50kg。
4.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盗用他人成果,不得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著作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一经查实存在侵权问题,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全部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5.参赛作品为全新创作,未曾参加同类赛事评奖、未公开发表、未投入商业使用;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主流价值观与公序良俗。
6.每位参赛者限报送1件作品,每件作品须单独提交报名材料及作品创意说明。
(三)奖励办法
“广灵雕塑大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视为完全认同本大赛全部规则,承诺作品原创且无权利瑕疵;如发生版权及其他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
2.组委会对本次活动作品享有展示、研究、拍摄、出版、传播及宣传等权利。
3.获奖证书填写的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以本人填报的活动资料为准。因报名信息导致的获奖证书错误,组委会不予以更正。
4.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不予退还,交由广灵县雕塑协会保管,用于教学研究、公益宣传推广。
二、大赛报名
(一)征集对象:全县雕塑工艺匠人、传统手工艺从业者、文艺爱好者、县域艺术师生。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
(三)参赛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
(四)联系人:县雕塑协会副会长高跃
广灵县雕塑协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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