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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七秩・醇酿初心——伊力特建厂70周年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2026年是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建厂70周年。70载栉风沐雨、薪火相传,伊力特从初创起步到规模化发展,既见证了伊犁河谷的生态之美与时代变迁,更凝聚了一代代伊力特人的匠心坚守与责任担当。为隆重纪念这一重要历史节点,系统展现伊力特70年来的发展成就、文化底蕴与人文风采,特举办“光影七秩・醇酿初心——伊力特建厂70周年摄影作品大赛”,以光影为笔、镜头为媒,定格发展瞬间、讲述品牌故事,为建厂70周年注入鲜活视觉力量。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本启事,此次摄影大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并投稿参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责:统筹大赛整体方向,提供奖品支持、素材支持及成果应用场地(酒文化馆、光影长廊等),审核大赛重要流程及成果,组织大赛作品评选。
  (二)承办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融媒体中心
  职责:全权负责大赛全流程组织执行,包括启事发布、作品征集发布、审核筛选、评审组织、结果公示、异议处理、成果转化、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确保大赛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三)协办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摄影家协会
  职责:协助摄影采风活动,拍摄指导等工作,确保摄影采风活动顺利进行。
  二、时间安排
  1.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00止(以作品提交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提交视为无效作品);
  2.作品审核发布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由师市融媒体中心组织专人完成作品合规性、格式规范性审核,并在“可克达拉新闻”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3.作品评选时间:2027年1月1日—2027年1月5日(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完成评审,全程留痕);
  4.入展作品公示时间:2027年1月7日—2027年1月1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平台为伊力特官方渠道及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融媒体中心官方平台);
  5.异议处理时间:公示期内及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异议申请);
  6.展览时间:2027年年初;
  7.奖品发放及成果落地时间:2027年1月20日前完成奖品发放。
  三、摄影作品分类与征稿要求
  本次大赛作品分为“伊力特时代印记”“伊力特劳动者风采”“伊犁河谷风光”三大类别,参赛作品需紧扣对应类别要求,具体如下:
  (一)伊力特时代印记
  拍摄主题内容:
  (1)厂区变迁类:伊力特历史厂区、老厂房、老设备与现有新生产线、新厂区、新设施的对比场景;厂区内历史地标(如老办公楼、老酿酒车间等)的今昔风貌对比;
  (2)产业关联类:酿酒原料产地风光(高粱田、小麦田等伊力特酿酒核心原料种植区域)、酒曲制作车间、酿酒车间等与伊力特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场景。
  (二)伊力特劳动者风采
  拍摄主题内容:
  (1)生产岗位类:伊力特各单位(各酿酒厂、制曲车间、科研部门、印务公司、玻璃制瓶公司、热力厂等)员工的日常劳作场景,需清晰地体现岗位工作特点;
  (2)人文故事类:伊力特新老员工师徒传承场景、员工家庭与企业发展的联结(如三代人在伊力特工作、员工家庭与企业共成长等)、新老员工精神风貌展现(如老员工坚守岗位、新员工朝气蓬勃等)。
  (三)伊犁河谷风光
  拍摄主题内容:
  伊犁河谷内与伊力特发展相关的自然景观,包括草原、雪山、河谷、湖泊、森林等,需体现伊犁河谷的生态之美,间接呼应伊力特“依托伊犁河谷优质生态,酿造优质美酒”的品牌理念。
  (四)征稿要求:
  (1)可提交单幅作品或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每件限4—6张(需按逻辑顺序排列,标注组照序号)组照除总体说明外还要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2)照片格式为JPG,单张作品大小不低于8MB。
  (3)作品不得添加水印、边框、文字(创作说明另行提交,不附着在作品上),不得进行过度修图、合成、拼接,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原数据文件和投稿作品一致的大尺寸数字文件exif数据,投稿作品禁止使用AI生成图片。
  (4)需附带100字以内文字说明,明确标注拍摄地点(精确到具体厂区、车间或原料产地)、拍摄时间(精确到年、月、日),简要说明作品所反映的内容和主题;
  (5)投稿方式
  本次摄影大赛投稿只收电子版照片,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dssrmt@126.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伊力特70周年摄影大赛+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按三大类别分别设置,奖品均为伊力系列酒。
  一等奖:每类作品各设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为伊力王・荣耀70一箱;
  二等奖:每类作品各设2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为伊力王酒(蓝王)一箱;
  三等奖:每类作品各设3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为伊力馆藏老窖一箱;
  优秀奖:每类作品各设10名,奖品为46度伊力老窖一箱。
  六、补充说明
  (1)同一参赛者可参与多个类别评选,但同一类别仅能获得一个奖项(按最高奖项发放,不重复获奖);
  (2)创作说明及相关信息:单独提交Word文档,标注作品名称、类别、拍摄地点、拍摄时间、创作说明,以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用于身份核实及奖品发放);
  (3)相关授权文件:劳动者风采类作品需提交被摄者授权书(师市融媒体中心提供统一模板,可在官方平台下载),涉密场景作品需提交伊力特授权证明;
  (4)原创声明:所有参赛者需签署《参赛作品原创声明》(师市融媒体中心提供统一模板),明确作品为本人原创,无抄袭、盗用等情况,与提交材料一并发送。
  (5)注意事项: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提交,若多次提交,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版本为准;提交作品后,师市融媒体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未收到确认回复的,需及时联系核实。
  七、其他说明
  (一)版权与使用权
  (1)参赛者需保证作品为本人原创,拥有完整版权,无抄袭、盗用、侵权等行为,若因版权问题引发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同时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收回奖品及权益;
  (2)伊力特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非商业性展览、宣传、推广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展示、纪念画册、官方平台推送、宣传物料制作等),不另行支付稿酬,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3)师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版权相关审核、原创声明归档工作,建立专门档案,留存备查。
  (4)参赛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联系并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注明异议理由、作者信息、联系方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5)师市融媒体中心成立专项异议处理工作组,在收到申诉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评审,给出专业回复及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同步至伊力特及申诉人;
  (6)异议处理结果为最终结果,不接受二次申诉。
  八、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参赛者需自行留存备份;
  (2)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对违规作品、无效作品进行删除、不予评审,不另行通知;
  (3)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参赛者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若违反本启事要求,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融媒体中心共同所有。[!--empirenews.page--]
  投稿咨询电话:联系人:党艳丽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融媒体中心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摄影家协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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