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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韵高邮·光影流金”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高邮,一座因水而生、因水而兴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这里,高邮湖的烟波浩渺与湖畔油菜花海的金黄浪漫交相辉映,勾勒出“水上花海”的诗意画卷;京杭大运河穿城而过,镇国寺塔的千年倒影与盂城驿的青砖黛瓦,诉说着运河文脉的沧桑与厚重;清水潭的池杉林静立水中,野鸭群掠过水面,演绎着湿地秘境的静谧与灵动。“一湖、一水、一潭”,不仅是自然的馈赠,更是历史的沉淀,共同织就了高邮独特的生态底色与文化基因。
  为深入挖掘和展现高邮“一湖、一水、一潭”所蕴含的生态之美、人文之韵,同时以影像为媒介,记录高邮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民生幸福等方面的崭新实践与动人故事,特举办“水韵高邮·光影流金”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我们诚邀广大摄影爱好者用镜头定格高邮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与发展新貌,让这座水韵名城的魅力通过影像走向世界。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摄影作品,无论你是专业摄影师还是摄影爱好者,皆可投稿参与,用光影书写“水韵高邮”的动人篇章。
  0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中共高邮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高邮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高邮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扬州市摄影家协会
  02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03
  征集内容及范围
  全面征集展现高邮市全境经济建设、和美乡村、文旅发展、城乡新貌以及有明显地域特征的自然风光、生物多样性及生态保护成果的摄影作品,重点捕捉“一湖一水一潭”周边的历史遗存(如盂城驿、镇国寺、文游台等)、非遗技艺(如高邮民歌、临泽高跷、布袋木偶戏等)与市井生活场景等。作品拍摄时间须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期间。
  04
  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本次活动拟入选摄影作品60件,每件稿酬600元。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相关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负责向投稿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5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必须实名投稿。每件投稿作品限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艺名等。投稿作品须符合征集主题要求,内容积极向上。
  2.每位作者限投10件,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4-8幅)为1件,每件作品文件名格式统一为:作品名+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拍摄地点。组照作品须自行整理成组图,每张组图及其中单幅照片统一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与作品文件命名格式一致。
  3.投稿作品须取材于高邮市境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承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费用由主承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的,相关费用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2026年1月1日以后的无人机航拍作品,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因违规飞行、拍摄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均由投稿作者自行承担;须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供主承办单位评选后调取。
  5.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5M,图片不得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标记。投稿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yyxtg 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作者姓名+水韵高邮·光影流金摄影作品征集投稿。
  6.投稿作品的完整画面及所有构成元素,必须是投稿者使用具备影像拍摄功能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相机、手机、无人机、运动相机等),通过真实场景拍摄获取的原创影像,需保留可追溯的拍摄过程(如原始拍摄文件、拍摄时间地点记录等)。严禁投送无实际拍摄过程的AI生成影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文字描述生成影像的“文生图”、基于现有图片二次生成新影像的“图生图”等);严禁投送非拍摄设备原创获取的影像(包括但不限于从网络下载、他人授权使用、截图拼接等未通过本人拍摄得到的内容)。
  7.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允许裁切、旋转画面;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或景深合成图。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得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得通过影调调整隐藏画面元素;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主承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原数据文件和与投稿作品一致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须含完整未篡改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须提供带有齿孔、编号和生产商标片基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相机翻拍的RAW格式文件),请作者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相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9.摄影作品征集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选作品将在扬州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10.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报酬。
  11.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保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情况。
  12.禁止一切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3.不符合本启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评;已入选的将取消资格,主办方有权收回稿酬、证书,并予通报。
  1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15.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06
  征稿咨询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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