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主办单位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浙江共产党员杂志集团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参与单位
建德市委宣传部、宁海县委宣传部、乐清市委宣传部、长兴县委宣传部、海盐县委宣传部、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义乌市委宣传部、衢州市衢江区委宣传部、舟山市定海区委宣传部、玉环市委宣传部、青田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内容
运用摄影媒介聚焦全省遴选的11个典型乡村,全面征集反映所在村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社会发展、生产生活等内容的优秀摄影作品。乡村名单如下:
杭州:建德市下涯镇之江村
宁波: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
温州:乐清市柳市镇黄华村
湖州:长兴县泗安镇玉泉村
嘉兴:海盐县通元镇丰义村
绍兴:上虞区驿亭镇春晖村
金华:义乌市后宅街道李祖村
衢州:衢江区浮石街道浮东村溪滩自然村
舟山:定海区干览镇新建村
台州:玉环市清港镇垟根村
丽水:青田县船寮镇洪府前村
三征集时间
发布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以收到作品为准)
四荣誉设置
金质收藏2件,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银质收藏4件,稿酬各人民币2000元;
铜质收藏6件,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优秀作品50件,稿酬各人民币200元。
收藏作品作者不重复,优秀作品作者可以重复,个人入选总数一般不超过3件。
入选作者将授予荣誉证书,入选作品并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
入选作品稿酬由承办单位向入选者支付。作者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征稿细则
1.面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稿,作品鼓励近期创作。
2.作品地点取材于浙江省境内遴选的11个典型乡村,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配合举办方实地勘察,确在指定区域内的,有关费用由主办方承担,不在指定区域内的,有关费用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每件作品仅限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艺名等。
4.举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格式,一般不低于5MB)和稿费发放信息,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6.举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对于妨害公序良俗、剽窃造假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举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活动不收参加费。使用无人机等拍摄的,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责任自负。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作品评选
由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
七投稿须知
1.作品要求
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JPG/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大小一般不超过10M。
2.投稿方式
潮视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网征集平台:
https://zjssyjxh.com/sys/syshome
(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即可直接跳转)
扫描二维码进入投稿页面
3.联系方式
摄影比赛内容咨询:0571—87039017,87020617
征稿平台技术咨询:0571—5610784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https://mp.weixin.qq.com/s/1AM6BbJM9GAmbATOoTEV1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