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组织
1.支持单位
安徽省短视频和微短剧协会、合肥市摄影家协会
2.主办单位:
中共长丰县委宣传部、中共长丰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长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
征集主题及类型
(一)主题要求:参评作品须展现长丰元素,以及围绕建党105周年、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大节点进行创作,生动反映长丰县改革发展、城乡建设、自然生态、百姓生活等新风貌。
(二)类型: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原创微短剧和短视频作品。
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创人员无违法失德行为。
2.微短剧类作品(含AIGC作品)须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上线报备登记并播出更新完毕;短视频类作品须为2026年新创作品,作品拍摄地点需为长丰县内,不限拍摄手法、创作类型。
3.参评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创,拥有完整著作权,并自行负责作品所涉肖像、商标、版权等法律问题。
(二)格式要求
1.微短剧和短视频作品视频格式MP4、MOV、AVI均可,画面不带水印,横屏、竖屏均可,分辨率不低于720P,作品须完整,无商业广告,微短剧作品需为成片(内嵌简体中文字幕,多语言作品需加配中文字幕)。
2.鼓励运用AI技术进行创作,参评作品如使用AI工具,须在显著位置添加“内容由AI生成”标识,所用工具须合法授权,并提交《AI技术应用说明》(注明AI工具名称、应用环节、生成占比),作为评审参考。
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微短剧申报。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部,并提交预告片(或片花)、宣传海报等材料。
1.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7份(逐份装订,加盖公章或签字);作品资质证明(发行许可证/备案凭证)复印件;播出平台同意授权公益展播证明(如有)。
2.电子材料。U盘存储,每部作品一个文件夹,内含视频文件、作品申报表(word)、作品清单表(Excel)、版权承诺书(PDF签字盖章)、AI技术应用说明(如有)。
3.作品投稿材料寄送至: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路交口北部综合发10楼长丰县文联办公室,朱婷婷,电话0551-66699972。
4.若发现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格式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参评。所有报送参评的材料将作为推选资料予以留存,推选结束后不再退还,请报送单位及报送者自行留存备份。
(二)短视频申报。视频文件发送至邮箱1932633191@qq.com,标题为作者+作品名称+电话,并附简要创作说明文字,每人参评作品不超过3件。
(三)联合申报说明。联合创作要提供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的协议书,明确排序及奖金分配,同一作品联合申报单位或个人不超4个,须实际参与或有隶属授权,严禁挂名,未经协商一致的作品不得多家分别申报。
(四)特别说明。作品参评即视为授权参与展播活动,申报机构或个人在申报前应对节目的播出权限进行确认。已授权网络独播或会员付费观看的节目参评,应提交播出平台同意授权公益展播的相关证明。
评审与激励
(一)微短剧类:重点考量叙事完整性、艺术质量、产业带动潜力及主题呈现。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上级评选(省最高奖10万元/部)。一等奖奖励1万元/部、二等奖0.5万元/部、三等奖0.3万元/部、优秀奖0.2万元/部。
(二)短视频类:重点考量创意创新,本土元素呈现,群众参与度。获奖作品择优在网络平台进行展播。一等奖奖励5000元/部、二等奖3000元/部、三等奖2000元/部、优秀奖1000元/部。
权益说明
1.主办及承办方拥有获奖作品在公益宣传中的使用权,可组织开展展播等公益活动。作品参评即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非商业使用(包括纳入微短剧数据库、推荐至上级赛事、在相关活动中进行网络传播等),作者保留署名权。
2.涉及侵权纠纷,由参评者承担法律责任。已售版权作品须经版权方书面同意。如出现权属纠纷或存在抄袭剽窃,将取消参评资格、收回奖项,并由申报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参赛期间如出现行业违规、负面新闻属实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4.申报者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本征集通知的所有条款和规定,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所有。
附件1.微短剧类作品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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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微短剧类作品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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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版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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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长丰县微短剧、短视频拍摄基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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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幸福长丰
https://mp.weixin.qq.com/s/Itu2miOPSrN49TnbHYO8g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