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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创新创意宣传作品征集公告

  为深入推进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激发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以创新创意形式普及分类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理念,由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指导主办,玉林师范学院联合玉林市融媒体中心、玉林宜美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市征集一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贴近群众、便于传播的垃圾分类宣传作品,用于全市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展示推广,提升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1日
  二、征集对象
  全市关注关心垃圾分类公益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热心民众和在校学生、教职工、设计从业者、文创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组织实施单位
  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玉林师范学院、玉林市融媒体中心、玉林宜美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征集作品类别
  (一)创意海报设计类。平面海报、系列海报、公益广告设计,适合线上传播、线下张贴使用。JPG/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二)宣传短视频类。剧情类、科普类、动画类、纪实类、MV类等,内容简洁生动、传播性强。画面比例16:9,画质精度不低于1920×1080,无水印,视频格式为mp4,时长15秒—3分钟。
  (三)绘画手抄报类。儿童画、漫画、国画、创意手抄报等,通俗易懂、视觉效果好。作品以图片或扫描件形式提交,保留好原件,不需装裱作品。
  (四)手工创意制品类。以废旧可回收物为主要材料制作,体现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理念。提交高清照片3—5张和500字以内作品说明,保留好原件。
  (五)宣讲课件类:适用于社区、校园、公共机构宣讲使用的PPT课件,表述规范、结构完整、逻辑清晰,宣讲目标群体清晰、定位准确、实用性强。PPT/PDF格式,附500字以内课件思路说明。
  五、作品要求
  (一)主题要求。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紧扣源头减量、资源循环、绿色低碳、文明实践等核心内容,积极正面、导向正确、贴近生活、通俗易懂。
  (二)原创要求。作品须为原创、未发表、未获奖、无版权纠纷,严禁抄袭、剽窃、盗用,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三)内容要求。宣讲内容正确,符合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无常识性和政治性错误,文字标识均符合国家标准。提倡创作结合玉林本地特色文化和景观元素。不得包含违法违规、低俗、商业广告、与垃圾分类无关的内容,不得出现外部机构LOGO及无关标识。
  六、时间安排
  (一)征集阶段:2026年4月30日—5月17日。
  (二)评审阶段:2026年5月18日—5月19日。
  (三)评奖结果公布:2026年5月21日前。
  七、评审办法
  (一)评审组织。由玉林师范学院专业教师、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专家、媒体代表、组织实施单位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审标准。主题契合度、创意创新性、艺术表现力、群众传播性、实际实用性。
  (三)纪律要求。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八、奖项设置
  按作品类别分别设奖,具体如下:
  (一)创意海报设计类。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4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元。
  (二)宣传短视频类。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200元;
  二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三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800元。
  (二)绘画手抄报类。
  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元;
  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纪念品;
  三等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纪念品。
  (四)手工创意制品类。
  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元;
  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纪念品;
  三等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纪念品。
  (五)宣讲课件类。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4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元。
  九、投稿方式
  (一)投稿邮箱:253582965@qq.com。实物作品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格物楼BA-316或直接送至该办公室。联系人:谢老师,咨询电话: 
  (二)邮件主题: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作品征集+作品类别+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三)提交材料:作品源文件、作品信息表(姓名、电话、单位/职业、作品名称、500字以内作品说明)。
  (四)截止时间:2026年5月17日24:00,逾期投稿不予受理。
  十、成果运用
  (一)优秀作品用于玉林市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线上展播、线下张贴、宣传物料制作、主题活动展示等。
  (二)组织实施单位享有公益宣传无偿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另付稿酬。
  (三)优秀作品将推荐至各级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投稿即视为同意本方案全部条款,主办方拥有解释权。
  (二)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来源丨玉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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