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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我眼里的村庄”征文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文艺赋美乡村”工作方案(2025-2027年)》,巫山县文联(县社科联、县作协)决定组织开展“我眼里的村庄”主题征文活动,以文学书写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一、征文主题
  聚焦县文联和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开展的文艺润村“六个一”行动计划第一批入选的8个村(即:大昌镇光明村、双龙镇新安村、邓家乡楠木村、官渡镇平南村、红椿乡高炉村、建平乡柳坪村、两坪乡溪沟村、曲尺乡柑园村),重点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文化等方面,讲述上述8个村在乡村振兴中的鲜活故事、典型人物、可喜变化等。
  二、组织机构
  巫山县文联(县社科联、县作协)。
  三、征集对象
  巫山县内作家,各行业文学爱好者(包括基层干部、村民等)均可投稿。
  四、征集要求
  1.体裁:诗歌、散文、报告文学。
  2.篇幅:诗歌(旧体诗30行内,现代诗组诗或单首40-100行),散文2000—8000字,报告文学5000—15000字。
  3.内容:紧扣征文主题,弘扬主旋律,展现巫山乡村的特色与风貌,语言生动,情感真挚,具有时代感和地方特色。
  4.原创性:投稿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洗稿或AI创作,文责自负。一经发现为抄袭、洗稿或AI作品,取消参赛资格和相应奖项。
  五、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截止。
  六、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县文联创评室熊倚霄处(微信:),邮件标题注明“‘我眼里的村庄’征文+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入选作品将电话通知作者本人,如未接到电话通知则视为未入选。
  七、奖励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800元、3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将在《巫山》杂志、“巫山文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刊发。
  八、其他说明
  1.每位作者可投作品多篇,同一作者限1件获奖作品。根据需要,部分未获奖优秀作品可以作为结集候选稿件。
  2.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宣传、出版等,不再支付稿酬和相关费用,保留作者署名权。
  3.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上述约定事项。
  巫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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