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先生去世五周年。为纪念先生在诗歌散文创作和文学事业上的杰出贡献,传承其文学精神,鼓励新人新作,推动扬州文学创作繁荣,特举行“纪念许少飞先生诗歌、散文征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扬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扬州市诗词协会、扬州市作家协会
二、
征稿对象
生活在扬州或出生在扬州的广大诗歌、散文创作者及文学爱好者,不限年龄、职业。
三、
征稿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四、
征稿要求
1.体裁要求:参赛作品须为现代诗歌(新诗)、散文。
2.篇幅要求:
现代诗:每位作者限1--2首,每首原则上不超过30行(组诗总行数不超过60行)。
散文:每位作者限投1篇,2000字左右。
3.内容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诗味、意境美、语言美,鼓励创新表达和人文关怀。主题可围绕对许少飞先生其人其文的追思与致敬,亦可是对扬州园林景观的书写与感悟。
4.原创要求:投稿作品须为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物(含网络平台)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套改他人作品,严禁使用AI创作。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五、
投稿方式
1.电子邮箱投稿: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诗歌投稿邮箱:516945483@qq.com;散文投稿邮箱:122731394@qq.com(以word文件附件形式发送)。
2.邮件格式: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纪念许少飞先生诗歌散文征稿+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3.稿件格式:正文标题使用宋体三号加粗居中,作者姓名标注于标题下方,文末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个人简介(200字以内)。
4.联系方式:诗歌组联系人莫在红,;散文组联系人孙凯歌,
六、
评选和奖励
1.评选方式:主办方将邀请知名诗人、作家、诗歌评论家、文学编辑等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匿名评选,分为初评、终评两个阶段。
2.奖项设置:
一等奖分别2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各500元;
二等奖分别5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各300元;
三等奖分别8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各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3.作品展示:获奖作品将择优在《运河文艺》和扬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扬州市诗词协会公众号刊发。
4.颁奖活动:颁奖典礼及作品朗诵会将于评选结束后择期在扬州举办,届时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出席。
七、
相关说明
1.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对该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媒体宣传等),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2.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参加费用。
4.本征稿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通知所有条款。
欢迎广大诗歌散文爱好者踊跃投稿,致敬许少飞先生,共襄现代诗歌、散文创作之盛举!
纪念许少飞诗歌散文征稿评选组委会
2026年4月13日
https://mp.weixin.qq.com/s/6yqqyYWbw_JTC2QTHJKXR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