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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许少飞先生诗歌散文征稿启事

  许少飞先生(1935—2021)是著名的园林文化专家、诗人、散文家。他生于镇江高资、扎根扬州。1954年考入扬州师范学院后留校任教,1983年起任扬州市文联副秘书长,主持作家协会工作多年,培养了大量扬州文学人才。先生一生笔耕不辍,晚年潜心研究扬州园林,出版有《扬州园林》《园林风采》《扬州园林史话》等专著,被誉为扬州文化的“守护人”。其诗文集《碎了的月亮》收录了先生自1956年以来发表的140余篇诗文,分为“诗情”“赏景”“怀旧”“述史”“寻幽”“品书”六辑,折射出先生对生活、对艺术、对故土的赤诚与哲思。先生一生淡泊名利、甘于寂寞,对后辈提携不遗余力,“星斗其文,赤子其人”是对他为人为文的生动写照。
  2026年是先生去世五周年。为纪念先生在诗歌散文创作和文学事业上的杰出贡献,传承其文学精神,鼓励新人新作,推动扬州文学创作繁荣,特举行“纪念许少飞先生诗歌、散文征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扬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扬州市诗词协会、扬州市作家协会
  二、
  征稿对象
  生活在扬州或出生在扬州的广大诗歌、散文创作者及文学爱好者,不限年龄、职业。
  三、
  征稿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四、
  征稿要求
  1.体裁要求:参赛作品须为现代诗歌(新诗)、散文。
  2.篇幅要求:
  现代诗:每位作者限1--2首,每首原则上不超过30行(组诗总行数不超过60行)。
  散文:每位作者限投1篇,2000字左右。
  3.内容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诗味、意境美、语言美,鼓励创新表达和人文关怀。主题可围绕对许少飞先生其人其文的追思与致敬,亦可是对扬州园林景观的书写与感悟。
  4.原创要求:投稿作品须为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物(含网络平台)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套改他人作品,严禁使用AI创作。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五、
  投稿方式
  1.电子邮箱投稿: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诗歌投稿邮箱:516945483@qq.com;散文投稿邮箱:122731394@qq.com(以word文件附件形式发送)。
  2.邮件格式: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纪念许少飞先生诗歌散文征稿+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3.稿件格式:正文标题使用宋体三号加粗居中,作者姓名标注于标题下方,文末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个人简介(200字以内)。
  4.联系方式:诗歌组联系人莫在红,;散文组联系人孙凯歌,
  六、
  评选和奖励
  1.评选方式:主办方将邀请知名诗人、作家、诗歌评论家、文学编辑等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匿名评选,分为初评、终评两个阶段。
  2.奖项设置:
  一等奖分别2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各500元;
  二等奖分别5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各300元;
  三等奖分别8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各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3.作品展示:获奖作品将择优在《运河文艺》和扬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扬州市诗词协会公众号刊发。
  4.颁奖活动:颁奖典礼及作品朗诵会将于评选结束后择期在扬州举办,届时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出席。
  七、
  相关说明
  1.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对该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媒体宣传等),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2.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参加费用。
  4.本征稿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通知所有条款。
  欢迎广大诗歌散文爱好者踊跃投稿,致敬许少飞先生,共襄现代诗歌、散文创作之盛举!
  纪念许少飞诗歌散文征稿评选组委会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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