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平安三师”第二期普法宣传视频征集活动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4月8日—6月10日
评选时间:6月11日—6月20日
结果公布时间:6月2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征集对象
面向师市广大职工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院校师生、社会组织及团体等。
(二)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
一是视频内容应紧密围绕活动主题,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师市实际,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妇女儿童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安全、电信诈骗等),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二是作品题材不限,可以是法治故事、案例解读、法律知识讲解、法治文艺表演、法治动漫、公益广告等形式,但必须保证内容合法,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意义和感染力。
三是鼓励原创作品,严禁抄袭。若作品涉及侵权行为,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技术要求
视频格式为MP4视频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视频时长控制在30s—30min以内;视频开头应设置标题字幕,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视频中不得出现商业广告或与活动主题无关的内容。
(三)投稿方式
投稿者经所在单位、团场平安办、街道综治中心等审核后,将视频作品及《师市法学会普法宣传视频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经领导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6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dssfxh@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作品名称+单位名称+作者姓名(团队参赛以牵头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主)+联系电话”。
四、评选与奖励
(一)评选方式
参赛作品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1.参赛作品初评。初评由推选单位组织进行,(参赛作品由所在单位、团场平安办、街道综治中心等审核)。初评时要加强对征集作品的审查,做好政治把关,将推荐的优秀作品,发送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法学会。
2.参赛作品终评。终评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法学会在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宣传部、政法委、第三师融媒体中心的指导下组织,设终评委员会。本次活动评选采用报送单位初审,师市法学会综合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价值1000元奖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个):价值800元奖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个):价值500元奖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5个):价值200元奖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结果运用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但师市法学会有权在相关活动和宣传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展播,出版相关宣传资料等,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五、活动宣传
(一)线上宣传
在师市党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第三师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发布活动通知和相关信息,介绍活动背景、主题、内容、要求及奖项设置等,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关注和参与。
(二)线下宣传
通过师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社区等渠道,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院校师生、居民积极参与活动。
六、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者在创作和投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师市法学会所有。
附件:初审参赛作品信息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浩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法学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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