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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征集公告

  为努力“出精品、建高原、攀高峰”,推动新时代湖北文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作家协会将实施2026年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奖励作品
  1.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文学原创类)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2.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文学评论类)上以湖北作家(户籍在湖北的作家)及其作品为研究对象的文学评论文章。
  二
  奖励刊物认定
  1.文学原创类
  《收获》《花城》《当代》《人民文学》《上海文学》《十月》《钟山》《作家杂志》《芙蓉》《北京文学(原创)》《江南》《长城》《长江文艺(原创版)》《山花》。
  2.文学评论类
  《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争鸣》《文艺研究》《当代作家评论》《中国文学批评》《扬子江文学评论》《民族文学研究》《中国文学研究》(长沙)《中国比较文学》《南方文坛》《小说评论》《当代文坛》《文艺理论与批评》《明清小说研究》《现代中文学刊》《新文学史料》《中国文化研究》《中国当代文学研究》。
  3.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
  上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下半年奖励作品发表时间认定:202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2025年度因稿费未核算的作品,可补充申报2026年度奖励计划。
  三
  奖励标准
  以作者发表作品的稿费为基准,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单篇作品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奖励金额实行年度封顶制,每位作家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四
  申报材料
  01
  湖北省作协会员证复印件(会员编号信息页)。
  02
  发表的文学期刊1本,复印件2份(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稿费收入证明材料一式3份。
  03
  信息收集表。
  上述材料1须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3须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格式为“姓名+作品名称+申报湖北省优秀文学作品奖励计划”。所有材料纸质版均须寄送到指定地址。
  五
  申报受理时间
  上半年,2026年5月1日至7月1日;下半年,2026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申报者请于指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六
  申报审核及奖励兑现
  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湖北省作家协会创作(社会)联络部。创作(社会)联络部汇总审核后,将结果报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审定。审定结果在湖北作家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励资金转入申报者指定账户。
  联系人:王桐贵
  联系电话:027-68880639
  邮箱:hubeizuojia@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作家协会
  邮编:430077
  附件:奖励计划信息采集表.xls
  扫码填写申报表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26年3月17日
来源:湖北作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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